“让一个14岁的学生天天在手机上观看‘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的儿歌视频,是一种怎样的体验?”3月4日,在谈到今年全国两会带来的《关于完善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提案》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向记者提供了一组调研数据。数据显示,八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给了各个短视频平台推出的“青少年模式”差评。
缘何“青少年模式”被广大青少年所诟病?李迎新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短视频平台为了规避责任,推出的产品“内容少、形式旧、单调且枯燥”,提供的内容只有适合幼儿的动画片和以学科内容为主的简单奥数、单词、拼音等。对此,李迎新表示,保护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绝对不能一刀切。”
“要维护未成年人休闲娱乐的权利。”对此,李迎新建议丰富“青少年模式”内容池。各个平台应结合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个人和企业创作、传播既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生动有趣、喜闻乐见的内容产品,让孩子们更加愿意使用“青少年模式”,并且从中受益。
“同时,对于各个平台上游戏、购物、阅读、学习、直播等多种形式,要有侧重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对于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儿童与少年也要分而治之。”李迎新建议各网络平台丰富完善“青少年模式”功能,在国家“标配”基础上进行个性化的创新完善,设置不同的防护模式,使用个性化名称,拓展更多功能,形成“1+X”的“青少年模式”。
此外,“建议网信部门指导各平台将‘青少年模式’更名为‘未成年人模式’。”对此,李迎新解释说,当前各平台使用的“青少年模式”主要保护对象是未成年人,并非针对更广义的青少年群体。应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该模式的年龄定位。
对于不同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设置五花八门的问题,李迎新则建议网信部门统一“青少年模式”设置标准,规定“青少年模式”必须具备时间管理、消费管理、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等基本要素,强制所有短视频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一键快捷进入。同时,尽快全面完善电子身份认证系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借用成年人身份信息绕过“青少年模式”,织密筑牢保护网。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白龙飞 | 编辑:段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