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干部“现代化能力指数”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印发实施。该《评价办法》为干部现代化能力分析研判、督查考核“量身定制”,旨对全厅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方位评价。据悉,这是浙江省直单位中率先出台的干部“现代化能力指数”评价办法。
事业兴旺,关键在人,核心看干部。“面对全省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创新出台干部‘现代化能力指数’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现代化能力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核心就是要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现代化能力,锻造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干部队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评价办法》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旨在加快干部队伍变革重塑,全方位增强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全面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提供干部队伍支撑。
该《评价办法》立足聚焦现代化、突出导向性、遵循可操作等三大原则,具体设置了现代思辨能力、现代学习能力、现代领导(工作)能力、现代专业能力、现代数字应用能力、现代工作评价能力等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评价总分为100分,采取自评、互评、上评、下评、考评、督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行量化赋分。根据得分情况,划分“A(强)”“B(较强)”“C(一般)”“D(较弱)”“E(弱)”五个等次。
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将与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结合,作为“立体透视”察人识人的重要内容;在干部提拔、公务员职级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将充分考虑评价情况,大胆使用主动创新、担当作为、敢闯敢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评价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实践锤炼,及时放到重要岗位、工作专班历练,持续跟踪、接续培养。
据了解,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人事部门将及时研究制订提升干部现代化能力方案,督促干部查找自身短板弱项,分层分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动态跟踪干部成长变化,对督导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组织调整。(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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