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3号通告!

调整两地为中风险地区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金水区

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23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金水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自2022年1月16日起,将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启福社区华山路10号院、金水区未来路街道民航社区广汇·PAMA小区8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二、对金水区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未来路街道民航社区广汇·PAMA小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中原区:18625559756。

金水区:0371-8992613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郑州疫情最新通报

1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郑州组织开展的多轮核酸检测已筛查6875.5余万人次。截至1月15日18:30,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0例,均为轻型和普通型。

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130例


截至1月15日18:30,郑州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0例,其中二七区63例,中原区29例,管城区17例,金水区8例,高新区6例,港区6例,郑东新区1例。

多轮核酸检测已筛查6875.5余万人次


据介绍,郑州坚持重点人群与全员检测相结合,持续开展“敲门行动+上门服务”。目前,已组织开展了7轮全员、10轮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6875.5余万人次。其中,在第9轮重点人群检测中发现2例(金水、二七)阳性病例、在第10轮重点人群检测中发现2例(中原)阳性病例。
1月15日开展的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区域内所有居民的第8轮全员核酸检测和第11轮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已结束,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发布。

正在开展流调排查“回头看”活动


郑州已划定13个中风险地区、55个封控区、15个管控区、3个防范区。坚持边排查、边流调、边管控,现有病例流调报告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展流调排查“回头看”活动,深挖细排隐匿的风险人员。
截至目前,已追踪密接人员5316人、次密接15452人,正在集中隔离11467人、居家隔离83713人。接收外地市协查函277件、涉及我市416人,向外发地发送协查函668件、涉及1605人。
郑州市已启用隔离酒店114家12065间客房,备用49家6220间客房。

确诊病例均为轻型和普通型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确诊病例均为轻型和普通型。河南省、郑州市共同组建了呼吸、感染、儿科等专业的多学科专家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中西医结合治疗,所有患者病情平稳。

郑州在全力应对本轮疫情的同时,还承担着全省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的诊疗工作,市一院港区医院现有在院本土感染者468例,其中省内其他地市339例。岐伯山医院现有在院感染者98例,其中境外输入感染者17例、安阳市感染者76例。
按照河南省统一安排,郑州分别派出50人和40人的两支工作队伍,驰援禹州、滑县两地核酸检测工作。
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说,防控效果开始显现,发展形势总体趋稳。但随着春节临近,返乡人数、进口货物不断增加,郑州仍面临着“防输入、防外溢”双线作战,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复。
郑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体市民发出呼吁,继续坚持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习惯,继续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外地返郑人员、接收到政务信息平台疫情提示信息的人员、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一定要主动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对于未主动报备、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安阳全市管控升级:

即日起足不出户、车不上路、店不经营

1月16日上午8时许,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安阳市公安局、安阳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加强人员车辆管控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1月16日6时起进一步提升全市管控措施。
通告原文如下:
为迅速圈住、封死、捞干、扑灭新冠肺炎疫情,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外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决定从2022年1月16日6时起,进一步提升全市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足不出户。全市封控区所有社区(村)实行封闭管理,做到足不出户。其他区域人员要听从社区(村)安排,不得随意进出社区(村)。
二、车不上路。全市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公安部门将对路面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三、店不经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商业门店及外卖经营单位,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外,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四、责任追究。凡违反本通告要求,不听从防疫指挥,扰乱防疫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来源:郑州发布、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杨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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