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观察”专版刊发文章,以《严防国有平台公司成腐败温床》为题,深入揭露、剖析了少数国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暗箱操作、吃利差、利益输送的行为。
其中,就曝光了陕西省汉中市城投办原主任、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汉安腐败案的详情。
办案人员查办张汉安的场景,颇具“戏剧性”与“画面感”。在张汉安藏钱的地方,一个个箱子被打开,一沓沓现金出现在办案人员眼前:整齐包装码放的钞票,基本上都没有被拆开,有些钞票由于长时间存放已经发霉。经清点,这样的箱子共计15个,存放在3个不同地方,总金额达3500余万元。
张汉安任职市城投公司期间,正值汉中市加快中心城区西扩、一批重大项目全面上马的时期,其中,城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龙岗新区建设、城市道路、棚改项目等重要工程。
作为公司“一把手”,张汉安在重大项目的决策选择、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独断专行,经常对项目决策开发、招投标、资金拨付等事项自己拍板。很快,张汉安就招来了一批不法商人的“围猎”,而其思想也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间逐渐失守,使他收受了不少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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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贿的同时,张汉安在公司事务上越发独断专行,听不进去任何不同意见,经常抛开集体决策和监管,硬着头皮上项目,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收受1150万元,帮助某建筑公司及个人进场施工并顺利中标项目;收受某公司合伙人200万元后,要求城投公司财务人员暂缓征收该公司所欠债务;拿到承包商送来的450万元“感谢费”后,安排城投公司财务人员向其支付工程款。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汉安肆意妄为,甘愿被“围猎”,在重大项目决策、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为不法商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多达110笔。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张汉安说,他把城投公司当成了自己家的“小菜园”。
据“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张汉安在忏悔录中写道:“我能从一个农村娃成为一个县处级领导干部,组织费了多少心血……组织上给我的工资待遇,足够让我过一份体面的生活,但我还是不知足,不懂得珍惜,不去思考如何更好地谋发展作贡献,反而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满足一己私欲。”
张汉安出生于汉中市宁强县,由于父亲去世早,家里全靠母亲在缝纫社上班赚钱补贴。学校放假的时候,张汉安便和弟弟上山砍柴,减轻母亲的负担。
清贫的生活养成了张汉安吃苦耐劳的精神。自参加工作以来,张汉安一步一个脚印,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却甘于被商人“围猎”。
许多企业老板都围着张汉安转,让他逐渐产生了“为别人办事得到回报理所当然”“收了人家的钱总得给人家办事”等毫无底线原则的庸俗思想。
2020年7月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汉安受贿一案。张汉安利用职务便利,在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3501.1025万元。张汉安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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