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程先生和妻子在陕西西安将女儿小程的遗体火化后,回到陕西商洛市商南县老家。

12月12日,因不堪忍受房东拒退3100元租金押金以及言语辱骂,陕西大三女生小程服用农药“敌草快”,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因房租纠纷,小程生前曾到法院试图起诉房东任某,也曾到派出所求助,还在临终前对父亲说:“你们一定要给我讨一个公道,要房东道歉。”

小程生前照片

因退房租金押金产生纠纷

12月22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小程的父亲程先生,程先生告诉记者,小程今年20岁,在西安求学,大三,4月份参加了专升本考试,元旦过后即将开学。因准备专升本考试需要,2021年6月11日,小程在西安市新城区租住了联志花苑小区房东任某的房子。

房屋租赁合同中写道:租期一年,从6月14日到次年6月13日,房租每月1900元,电器、家具押金3000元。房租分两次交,双方约定第一次交房租时间是6月11日,第二次是11月14日。双方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合同最后补充条款约定,“合同期内,如乙方想要转租,需要提前和房东协商,如经过房东同意,乙方可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小程母亲告诉记者,今年10月,因女儿情绪不佳,便将小程从西安接回老家商南县,然后带她到西安市中心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双相障碍”。随后小程打算退租,根据小程父亲提供的小程与房东任某的聊天记录显示,从11月10日开始,小程和房东任某就开始协商退房事宜。但当小程再次返回租住的房子中时,发现房东已经将房间租住给第三者。

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程算了一笔账,大概意思是押金3000元,水电费500元左右,还有退一个月房租1900元,加起来任某应退她4400元。任某认为,叫人打扫卫生、擦玻璃、另外重设密码、卫生间花洒漏水、卫生间上的灯掉下来都要扣钱。

小程称当初任某验收时没有提到这些,为什么退押金时才提出来?她说任某招来新房客时,她完全不知情。小程认为,花洒和灯本身就有问题,合同曾约定可以做饭,做饭时墙面自然损坏,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玻璃上的油渍,她更不应该承担责任。至于任某认为的需要变更房锁密码的事,那是房东的份内义务。

任某认为,小程搬进来时花洒和灯都是好的,因为维修以及处理玻璃油渍,同时为了发布招租信息都需要钱,所以要扣除小程的这些费用。任某坚持认为只能退还2000元左右。同时说,必须找到中介后才能退这些钱,而双方表示都找不到彼时的中介了,任某撂下话“找不到中介2000元都不会退。”

“喝药我就给你道歉”

无奈之下小程打算起诉,根据小程父亲提供的资料显示:11月11日,小程拟定了一份起诉状。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判定原被告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房屋押金3000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房屋租金1900元;(合计49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2月9日,小程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缴纳了66元诉讼费。据小程父亲提供给记者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当日任某给小程发微信说,“你好,叔叔越来越觉得你很可笑,傻傻的可怜。本来是不值一谈的小事,到你跟前就这么的难,你到西安这半年中,也有幸福的回忆,也有被人玩弄的羞耻,这些你上当受骗的经历,你不敢把这些隐私告诉自己的父亲,怕自己父母难以接受,叫父母心中有难以磨灭的阴影。本来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由你父母几句话的事,你还要上(起)诉,那你就上(起)诉吧,叔叔有足够的耐心等你上(起)诉,因为叔叔还不(知)道打官司怎么打,很希望尝试一下。”根据小程父亲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房东任某不止一次辱骂小程,并且用词极其不雅。

12月12日下午,小程父亲接到警方电话,说“你女儿喝药出事了,你们赶快过去”。挂断电话后小程父亲赶忙和朋友一起从商南赶往西安。小程父母赶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后,得知女儿喝了“敌草快”,已经洗胃了。临终前小程对父母说“你们一定要给我讨一个公道,要房东道歉”,之后便昏迷不醒。

根据小程父亲提供的录音显示,喝药自尽之前,小程曾两度报警求助,在警方调解下任某退还押金1300元。12月13日,小程喝药洗胃之后,再次求助警方。在与警方的谈话中,小程提到,房东任某曾说“喝药我就给你道歉”,小程网购“敌草快”后一饮而尽。在小程父亲提供的录音中,警方对小程进行了劝导,并表示小程与房东任某的事情属于经济纠纷,“具体应由法院负责”。

小程母亲称,在小程服药之后,房东还在给小程发短信。小程父母提供给记者的截图显示,房东程某曾给小程发消息称“是你该给叔叔道歉”,“你得寸进尺,毫无底线,你该适可而止,见好就收”,“法治社会没人逼你”。

12月22日,正观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房东任某,均被挂断。据西南商报报道,在与小程的纠纷中,任某声称自己没有错,并且不知道小程已经过世,他建议小程父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后事。

律师:房东是否涉嫌犯罪需进一步调查

为此,正观新闻记者咨询了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赵良善认为:死者女生属于自杀,并非他杀,在司法实践中,房东只有教唆女生自杀或帮助女生自杀,才涉嫌犯罪。所谓“教唆女生自杀”,是指通过劝说、利诱、命令、胁迫等方法使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所谓“帮助女生自杀”一般是需要提供自杀便利或者协助自杀。但是本案中,房东即便说了句“你把药喝了,我就道歉。”,或许是气话,本意并不是让女生死亡,即房东主观上不具有将女生置于死地的故意,根据刑法主客观统一的原则,房东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经警方调查,房东明知女生患有双相障碍,通过“你把药喝了,我就道歉”这类语言刺激女生,本意是促使女生喝药自杀,房东则涉嫌故意杀人罪。房东最终涉嫌犯罪与否,还需警方进一步调查,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赵良善强调,不管房东是否涉嫌犯罪,在民事赔偿方面,需要鉴定房东的“你把药喝了,我就道歉”这类刺激性语言与女生自杀死亡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存在多大的关系。如经鉴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房东需向死者女生家属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如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房东需向死者女生家属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相反,如经鉴定,房东的行为与女生自杀死亡无因果关系,则房东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以及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擅自退租的违约金一般会判定不超过月租金的30%。

赵良善指出,《租赁合同》约定租户女士有转租权,未约定房东有转租权。而且在房东与女士为正式解约的情况下,房东擅自转租是无效的。在房东转租无效时,房东又单方面强行他人打扫卫生、擦玻璃、另外重设密码,由此产生的费用不该由女生承担。如果在女生未签字确认卫生间花洒漏水、卫生间上的灯坠落等事实,房东直接扣费,则是不合理的。

赵良善建议,死者家属可首选报警,由警方进一步调查,以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判定房东是否涉嫌犯罪。关于女生死亡赔偿事宜,建议房东尽量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共同委托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对房东的行为与女生自杀死亡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存在多大的关系予以鉴定,从而准确认定房东的赔偿责任。同时,赵良善建议,如大家遇到类似事件,房东与租客尽量理性处理租赁事宜。即便合约约定了违约金、押金等费用,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切勿激化矛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由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举报/反馈

正观新闻

3762万获赞 67.2万粉丝
郑州报业集团旗舰新媒体平台
正观新闻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