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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里头有大(领导)也有小(领导),至少有俩人你必须得拿下来,谁无功不受禄,一分(钱)不出你咋整?“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的,买多了抹个零,多认一项罪名,反而可以少判点。”近日,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孙女士向新黄河举报称,去年丈夫吕某因涉及一起案件被逮捕,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丛某多次私下登门拜访,让自己劝说吕某主动“多认一项罪名”,并向自己索要3万元“打点费”,称通过内部打点可以帮助吕某“少判刑”。2021年12月2日,此案在庆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由于吕某当庭“翻供”,孙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之前被丛某“欺骗”,于是向上级部门进行了举报。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日前,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举报进行了书面回应:涉事人员丛某系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因违反工作纪律,现已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