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30周年。12月11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邀请10余位人权研究与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基础和人权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韩大元在主持词中表示,民主促进人权,人权彰显民主,全过程民主的提出与践行蕴含着丰富的制度创新和理念更新。当今世界,民主和人权具有共通的人类价值,但往往被少数西方国家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利用。“中国是民主实践的积极参与者、推动者,我们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现代民主的新思考、新实践,也为世界民主实践提供了中国经验、智慧和思考。”
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外交部前大使、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前委员陈士球回顾了我国30年来的人权发展,他表示,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仅把民主体现在选举环节,而是贯彻始终,从民主的目标和愿望出发,采取民主的治理方法,建立坚强的民主保障体制,进而实现全国人民的民主。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教授杨光斌指出,民主不仅是价值,还是治理工具。他通过从国体、政体和参与回应型等三个角度的分析,提出我国的全过程民主是公共参与、有效决策和有力执行的统一。其中,制度性政府的有效回应是衡量民主的根本指标,“反观西方只把民主当成参与,认为解决了参与性就万事大吉,不去回应社会诉求,这种‘参与’是无意义的。”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结合北京市相关工作谈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服务型政府。王旭表示,相比于西方政客的“选举清单”,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显著体现了“回应性”,伴随着代际更迭逐渐发展、逐步实现民主权利,这是中国共产党长远的、超越了西方选举制度的一种政治承诺。
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与会专家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础与法治保障”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展开讨论,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语境下的基本权利保障”“从宪法依据到宪法说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内涵的输出”“全过程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人权保障的重要政治形式”“关于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及其理论思考”“全过程民主中人民的主体地位与相应权利”“‘民主——人权’的理论结构与政治演绎”等话题分享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