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开发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反杀案”。
41岁的于海明骑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在一处十字路口,后方一辆宝马车突然右拐,强行并入他所在的非机动车道,并突然刹车。
于海明下意识停车闪躲。两秒后,宝马再度刹车,于海明又把自行车往边上挪了一点。
一让再让并没有换来对方的尊重,宝马车上下来一男子,怒气冲冲地走向于海明。
于海明纳闷,问了一句:
怎么了?
没想到这个普通的疑问句,竟激怒了对方。他逼近于海明,但在同行女伴的劝解下返回。
而这时,另一男子从驾驶室冲下来,指着于海明开始骂,并开始动手动脚。
于海明很害怕,想着忍过去,让对方撒下气就没事了。
但他还是低估了对方这股火气,宝马男越打越嚣张,很快升级为拳打脚踢,于海明肚子被踹了一脚。
“太欺负人了”,于海明忍无可忍,挥拳反击。
挥出这一拳的十几秒后,宝马男突然走回车里,拿出一把砍刀,第一下就砍在了于海明的脖颈处。
“这一下把我砍得人都疯掉了,当时感觉要死了的,就感觉头昏,什么都想不起来那种感觉,真是不敢想”
于海明悲从中来,怒火丛生,惊慌失措。
在刘海龙第六次挥刀砍想于海明时,不慎将砍刀甩脱。
生死关头,于海明抢先一步捡起砍刀,疯了一样地挥向刘海龙。
刘海龙跑,他就追着砍,再跑再追再砍。
“我脑子很乱很乱,我怕他们再拿东西打我,我本来是想把他们吓跑,我疯了,闭着眼睛在那乱砍”
在监狱里回想起这一幕的于海明忍不住抽泣起来。
刘海龙最终伤重不治身亡,于海明在事发十几个小时后被刑拘。
这起“反杀案”在当时引起巨大争议,有人观看监控视频后,认为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更多人认为于海明是“正当防卫”。
而身在看守所的于海明,在得知刘海龙死讯时,崩溃大哭:
“杀人要偿命的”
在无比煎熬中度过了5天,于海明等来了昆山警方的通告:
行为属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这是大快人心的裁决结果,不仅还了老实人于海明一个公道,也灭了非正义恶行的嚣张气焰,更在无形之中向许多人传递了伸张正义的勇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引得当时舆论一片叫好声。
只是没想到3年后,又是昆山开发区,又是宝马车违规,又是宝马车主打人——相似的历史又上演了。
02
2021年12月4日,江苏昆山开发区某小区,两名车主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争执。
本来只是很小的一件事:
驾驶马自达的李女士刚刚开车带着骨折出院的丈夫和10个月大的女儿回到自家小区,迎面碰上一辆宝马车。
小区道路是单行道,错车不容易。
对方率先让李女士往右靠。
但右侧空间十分有限,再加上宝马车是逆行,于是李女士对其进行告知,并让其往后倒车。
一来二去,双方发生口角。
李女士那骨折尚未康复的丈夫,便拄着拐杖下车跟对方理论。
不成想这一下车,又添新伤——他结结实实地挨了对方好几巴掌。
这一幕也在网上流传甚广——只见一名戴眼镜的黑衣男子抡圆了胳膊,朝着拄拐男的脸上重重地呼下去,一下,两下,三下……
嘴里还振振有词:
咋啦?咋啦?打了又怎么样?
拄拐男子没有还手,向后躲避退让。
黑衣男连扇了几个巴掌后,见他行动不便,又上前继续追打。
拄拐男退一步,他进一步。拄拐男躲一下,他再补一下。
边打边叫嚣:不就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吗?
这不依不饶、咄咄逼人的劲头,不禁让人想起3年前在“反杀案”中一命呜呼的龙哥。
那么同样一退再退的拄拐男会是另一个于海明吗?
下判断之前,我们不妨先放下对此事的关注,将目光转回一个月前,发生在广州的保安杀人案。
11月13日,向来治安有素的广州市区,竟然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39岁的商场保安华某因停车场管理纠纷,拿刀捅死了39岁的奔驰车主刘某。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刘某躺在血泊中,奄奄一息。
他的妻子悲愤地朝保安华某喊道:
你为什么拿刀捅人?!
而华某不见悔意,却有恨意:
你开车撞我,我当然要捅他,你们开奔驰了不起,有车了不起?
视频在网上传开后,不少自称是“目击者”的网友现身说法。
有的说,奔驰车主进停车场入口车速过快,保安误会发怒,用力拍打车门,与车主发生口角后将其捅伤。
也有说是奔驰车主侮辱保安在先,保安愤怒反杀车主。
对于此案,网上众说纷纭。
但无论如何,保安冲动杀人是事实。
两个同龄的中年男子,最终因一场小小的纠纷,各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悲剧背后,又是两个破碎的家庭。
03
“保安杀人案”发酵后,网上出现不少反思的声音,主要集中在“不该为富不仁”、“不要惹怒一无所有的人”。
撇开案件真相不谈,这两点反思是靠谱的。
佛家有言:人上之人,视人为人。
越是身居高位者,对下位者越不能轻言怠慢,因为前者的放弃成本远远高于后者。
“昆山龙哥”、“徽州宴老板娘”、“重庆保时捷女司机”都是出了名的反面典型。
许多时候,礼让他人,亦是保全自己,呼吁社会各阶层之间用尊重理解化解戾气冲突并没有错。
让家庭君无法苟同的,是另一种说法:将保安的恶行归结为“底层人的愤怒”,合理化保安的杀人行为,甚至美其名为:
杀富。
这两个字令人睹之惊心——一个对他人生命没有丝毫敬畏,对自己生命毫无半点珍惜的人,竟然隐隐被抬举成“替天行道的英雄”。
在劝“人上之人,视人为人”时,更不要忘了这句偈语的另一半:
在人之下,视己为人。
在我看来,杀人的保安,在轻视他人生命的同时,也在糟蹋自己的生命。
身为保安,罔顾职责,因一场小小的争执,便将尖刀捅向他人。
为争一时意气,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毁灭他人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一句“你们有车了不起”,暴露的是内心的自卑与不忿。
在别人看轻他之前,他已经先看轻了自己。
在他的认知里,他人的生命、人生、家人没有自己的情绪重要,甚至自己的生命、人生、家人也没有一时的情绪重要。
看似维护了尊严,实则不尊重和爱惜自己宝贵的生命。
最不把自己当人看的人,其实是他自己。
这样如何能被粉饰成英雄?
将他归为“弱者”也是一种误解。
现实中的“强与弱”并非绝对,而是处于一个可以相互转换的状态。
再强的人,也可能因形势不利,沦为弱者。
再弱的人,也会因理直而气壮,化身强者。
而在种种层出不穷的骇人冲突中,前文提到的“昆山宝马车主掌掴事件”中的拄拐男,终于为社会做出一个正确的示范。
04
在宝马车主的“连环掌”攻势下,拄拐男士异常淡定,即使被打成耳膜穿孔,也没有还手,始终坚持报警处理。
事后他表示,不还手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他懂法,一旦还手,性质就变成“互殴”。
第二,车上还有老婆孩子,怕祸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