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纪驭亚 薛文春
随着浙江多地先后官宣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政府指导价定价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
“按照‘双减’要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如还想继续从事学科培训,需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教育部的通知,各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政府指导价需在今年年底前明确。
26日,作为浙江省“双减”试点市的金华市发改委、金华市教育局和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情况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的意见建议。金华也成为全省首个就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的地市。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看到,金华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班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基准价分别为50元/课时人次、40元/课时人次、3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可按比例折算。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限1年。
此外,《通知》还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都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可参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制定。而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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