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芒果都市」
因为质疑物业收取公共收益后账目不透明长沙君悦香邸小区业委会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10月26日,业委会起诉物业的“业主知情权”纠纷案,通过互联网公开进行庭审。
物业收取公共收益不透明在哪?
现在情况如何?26日的庭审有何进展?
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业主知情权纠纷”起诉物业
网上公开庭审
游泳池4万元租金去哪了
长沙君悦香邸业委会因质疑物业收取公共收益后账目不透明,一纸状书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
为了证明业主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君悦香邸业委会专职秘书聂进提供了一份有物业公司盖章的“2021年物业经营用房租金明细表”。
在这张表格里,小区游泳馆有一笔4万元的租金,交至今年的4月30号,但在每半年一公布的“物业公共收益及使用情况公示”里,公共游泳池经营收入却为零。
26日,由君悦香邸业委会起诉物业的“业主知情权纠纷案”,通过互联网公开进行庭审。
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君悦香邸物业并没有就业主关心的公共收益明细等问题,给出明确答复。
直击庭审现场
物业负责人
法官
物业负责人
业委会成员
27日上午,记者再次走访物业,物业表示,待法院宣判后他们将服从配合。
其实,长沙君悦香邸小区的
公共收益之争由来已久
这并非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第一次对簿公堂。据了解,从2018年起,因对小区公共收益、维修基金使用有异议,君悦香邸小区的业主、业委会、物业就开始了多次交涉。
-01-
物业出租门面截留租金
业委会上门封铺
长沙君悦香邸小区部分商户与物业签订租赁合同后,一直在向物业交租,但这部分租金遭到了物业截留,并没进入小区的公共收益,10月23日,业委会因未收到租金,将部分门面“查封”。
据记者了解,长沙君悦香邸游泳馆、网球场以及由物业用房改建而成的7个商铺,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这些经营性的场所,都在由物业出租并收取租金。
但这些场所被物业对外出租经营后,租金被物业截留,并未计入小区公共收益,在三次书面告知经营户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上门查封门面。
物业承认门面确实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对外出租收到的租金也应计入小区的公共收益,但这笔钱怎么分,物业与业委会存在分歧
业委会看法
物业看法
-02-
送锦旗讨要110万公共收益
7年多收400万物业费纠纷
早在今年6月1日,长沙滨江君悦香邸小区的业主,因物业拒绝移交110余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向物业送了一面锦旗写着“百万资金何时还,公共收益要你管”,视频被业主拍下并发到网上,引发热议。
而在小区百万公共收益的管理权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业委会又揭出了一笔四百万元的“糊涂账”。
经过业委会对账目的进一步核对,发现物业公司存在违规提价收取物业费的行为,初步估算,7年来多收的物业费达400余万元。
物业表示提价一事已经过了上一届业委会的同意,且属于业主自愿缴纳。
那么,公共收益管理权
到底该归谁呢?
《民法典》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人工、设备材料等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且设立了对公账户,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结余转移到该账户。物业公司应及时做账,无权单方扣留公共收益结余。
目前,长沙君悦香邸业委会起诉物业的“业主知情权纠纷案”的庭审结果并未公布,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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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剪辑 | 早鱼
审核 | 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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