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黄俊鸿
编者按:
今年10月18日是朱子诞辰891周年纪念日。朱子是我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
朱子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理念、教育观念,反映和塑造了宋以降历代中国人的许多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朱子文化是福建的文脉和宝贵文化遗产,是福建文化对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漳州是朱子在福建主政的唯一城市,拥有丰厚的朱子文化资源。为推进漳州朱子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朱子文化生命力,闽南日报社特别编发一组文章,从民本、担当、德教和廉政四个方面对朱子思想进行深入阐发,以期让读者从中了解朱子的现代价值。
今天刊登第二篇,为读者解读朱子思想中的“担当”。
朱子论担当
王志阳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横渠语录》)已道尽宋儒关于士庶百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只是张载仅提出社会责任的内容,尚未详述具体实现过程,故作为两宋儒学集大成者的朱子从个体生命历程着眼阐述其实现历程。在《朱子语类》《晦庵集》中,朱子多次出现“担当”一词,亦在知漳时于白云岩题写对联:“地位清高,日月每从肩上过;门庭开豁,江山常在手中看。”正体现了他的强烈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一、立担当之志
一个人要具备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基础在于能够立担当之志,并且始终在担当之志的指引下往前发展。
立圣人之志。所谓圣人不是高不可攀的人,而是指做事不仅符合社会规范,还将其做到恰到好处的人,即“圣贤只是做得人当为底事尽。今做到圣贤,只是恰好,又不是过外。”这已然故朱子主张每个人都要以成为圣贤作为目标,即“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正因成为圣人的目标已然转变为尽全力承担各自社会责任的目标,故朱子强调学者需要先立成为圣人之志。“学者大要立志。所谓志者,不道将这些意气盖他人,只是直截要学尧、舜。”学尧舜就是要成为尧、舜一样的圣人,承担起个人该承担的各项社会责任;
坚守圣人之志。树立圣人之志仅是开端,还要抵制各类社会诱惑以坚守圣人之志才是重点,即“才出门,便千歧万彻,若不是自家有个主宰,如何得是。”故朱子强调要以心作为践行圣人之志的主宰,即“古人言志帅、心君,须心有主张,始得。”因为实现圣人之志的目标需要经过持久的努力以克服外物的诱惑,即“圣人千言万语,只要人不失其本心。”以心坚守成为圣人之志,才能为后续的践行圣人之志提供坚实基础。
二、践行担当之事
“善在那里,自家却去行它。行之久,则与自家为;一为一,则得之在我。未能行,善自善,我自我。”树立勇于担当的圣人之志,自然是善,但是只有通过行,即实践才能将所树立的圣人之志转化为具体成果。
从小事做起。立有担当的圣人志向,要从小事做起,正如登塔的过程。朱子说:“问学如登塔,逐一层登将去。上面一层,虽不问人,亦自见得。若不去实踏过,却悬空妄想,便和最下底层不曾理会得。”正是通过掌握知识,再付诸实践,才能具备实现理想的基础,重心在于学生的具体实践。朱子说:“某此间讲说时少,践履时多,事事都用你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书用你自去读,道理用你自去究索。”学生要将前述所立圣人之志作为起点,从具体实践做起,才能将立圣人之志转化为行圣人之事,否则大志向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而已,即“人所以易得流转,立不定者,只是脚跟不点地。”故脚踏实地才是实现圣人之志的有效途径;
以持敬之心行担当之事。除了从小事做起之外,还需要将持敬之心贯穿于各项行为之中,方能慎终如始。“敬是立脚去处”。这是因为持敬能够使人专一于所做之事。朱子说:“只敬,则心便一。”其心理状态则是畏怕之态,即“敬,只是一个‘畏’字。”这导致其集中精力于一事的做事方式,即“敬是始终一事”,正是以专一的心态来严肃对待所当为之事,才能将该做之事做到最好的情况以完成自身的社会责任。
三、担当贵在道德的自觉
在强调树立有担当的圣人之志与具体实践之时,朱子还主张将敢于担当的品质转化成个体内心精神需要的程度。
各项行为自觉践行天下为公的标准。“看道理,须要就那个大处看。须要前面开阔,不要就那壁角里去。而今须要天理人欲,义利公私,分别得明白。将自家日用底与它勘验,须渐渐有见处。若不去那大坛场上行,理会得一句透,只是一句,道理小了。”以大局为着力点,将天理作为自身实践的标准,提升自我的道德站位与人生品味,也就为自身树立成为有担当的人奠定了精神基础。朱子说:“将天下正大底道理去处置事,便公;以自家私意去处之,便私。”正是将公与私之间的行为标准作为自身行为准则,也就是要自觉剔除自身的私意以服从于公义原则;
将个体的责任义务转化为个人主动担当意识。朱子说:“只是为己为人之分。才为己,这许多便自做一边去。义也是为己,天理也是为己。若为人,那许多便自做一边去。”此处的“为己”不是为个人的自身利益,而是完善自身道德水平。与此相同,“为人”不是为别人利益,而是为博得别人赞誉之名以谋取个人私利。故为己为人是义利之别的根本标准,显然是以人的行为动机作为判断标准,关键在于个体要将社会的刚性约束转换成个体道德自觉意识,“义理身心所自有,失而不知所以复之。……若义理,求则得之。能不丧其所有,可以为圣为贤,利害甚明。人心之公,每为私欲所蔽,所以更放不下。但常常以此两端体察,若见得时,自须猛省,急摆脱出来。”正是以为人与为己作为判断标准来取舍具体行为,也就将社会的硬性约束转化为个体的道德自觉意识。
正是以成为圣贤为人生目标作为起点,再通过具体实践转换成社会成就,由此完成个体对社会所该承担的责任。但要避免上述过程出现扭曲情况,则需要将外在的社会责任内化为道德意识的自觉。
(王志阳,福建南靖人,文学博士,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从事朱子学研究、福建地方文献研究。)
来源:闽南日报、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
本期编辑 叶祺敏 郭宁 本期组长 周惠真
值班主任 陈益雄 总 编 辑 赖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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