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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中国足协通过官方渠道公布了对在足协杯1/8决赛期间违纪行为的处罚结果。其中,长春亚泰队后卫球员饶伟辉因在裁判鸣哨后踢击对手,被停赛4场罚款2万元。亚泰俱乐部队官员刘建勋因辱骂裁判员,被停赛3场、罚款1.5万元。
在10月18日下午长春赛区进行的足协杯1/8决赛中,长春亚泰队以0比2不敌上海申花队,从而被淘汰出局。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双方踢得激情四射,身体对抗比较明显。
比赛第83分钟,当值主裁鸣哨中止比赛,然而饶伟辉此后仍踢击对方球员。为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罚则”第53条、第48条相关规定,决定对饶伟辉处以停赛4场、罚款2万元的追罚。
而在同场比赛第70分钟,亚泰队官员刘建勋在技术区域内辱骂裁判员,被当值裁判员罚离替补席。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同样按规定对其处以停赛3场、罚款1.5万元的追罚。
领到罚单的还有河南嵩山龙门队球员阿布都外力·阿布来提。这是因为在10月18日梅州五华赛区进行的足协杯1/8决赛河南嵩山龙门队与重庆两江竞技队比赛第35分钟,阿布来提由替补席起身进入比赛场内推击对方球员。他当时也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阿布来提因此被中国足协足协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4场、罚款2万元的追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