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更好发挥“红色基因库”作用,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批典型案例中就包括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西瓦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公开资料显示,康西瓦烈士陵园位于喀喇昆仑山腹地、新疆和田皮山县赛图拉镇,海拔4280米,陵园修建于1965年,安葬1962年中印自卫反击战牺牲的78名烈士、30名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卫国戍边官兵。中国国防报微信公众号曾称这里是是中国海拔最高的烈士陵园。
陵园日常由驻地部队和当地镇政府管理,但实际管理权责一直未明确,未开展分级保护。该陵园纪念碑外饰黑色瓷砖,黑漆脱落,墓体大部分由石块混合水泥修砌,围墙整体结构不牢固,园内其他设施破损老化。未开展英烈事迹史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未得到充分体现。
2021年7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新疆区院)与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在摸排安葬中印边境卫国戍边烈士、修筑天山公路(独库公路)牺牲烈士的康西瓦烈士陵园及乔尔玛烈士陵园等保护情况中发现康西瓦烈士陵园在有效管护、规范整修方面缺失,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低,随后将该线索交和田分院办理。因该案具有涉军因素,由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与和田分院联合办案。
同年7月19日,和田分院、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就该线索决定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当日,检察机关与和田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座谈会,双方就共同开展现场调查、申报分级保护、加强管理协作等事项达成初步共识。
7月22日,军地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赴康西瓦烈士陵园现场踏勘,邀请驻地部队、皮山县赛图拉镇人民政府共同研判协商,查找康西瓦烈士陵园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明等问题,明确由当地护边员定期进行巡查,并当场设置了文明祭扫警示牌。
7月26日,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再次召开磋商座谈会,形成磋商会议纪要:
一是和田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康西瓦烈士陵园修缮工作专班,制定修缮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专班任务,积极解决康西瓦烈士陵园修缮工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在职责范围内对接协调南疆军区等有关军事单位,明确烈士纪念设施及其保护范围内土地和设施的管理权属;
三是和田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七条至三十条之规定,于年内启动陵园分级保护报批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工作规范,维护纪念烈士活动的秩序,搜集、整理、保管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
考虑到康西瓦烈士陵园管理保护的重要性,新疆区院、解放军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商陵园保护事宜。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康西瓦烈士陵园的2500万元修缮资金已到位。陵园修缮以“戍边英魂,高原丰碑”为主题,已于2021年8月8日启动,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馆、悼念馆等主体工程预计于今年10月底前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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