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10月5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被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行政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3.96万元,罚款21.24万元。决定文书号为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265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
据悉,欧普照明成立于2008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为7.5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耀海,经营范围包含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服务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06%。该公司有对外投资企业30家,大都为照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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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