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仇兆燕

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显示,自9月15日起,工银理财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市、光大理财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吹响养老“集结号”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在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给付压力日益加剧、第二支柱覆盖面相对不足的背景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被寄予厚望。2019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为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第三支柱。随后,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将其纳入重点工作之一。

在此背景下,专属养老保险启动试点,横跨银行、保险两大领域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

与此前试点主要集中在保险领域不同,本次试点由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这意味着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参与到第三支柱建设中。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表示,银行理财市场自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发布以来,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净值化转型取得显著进展,投资者队伍持续壮大。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是进一步发挥理财业务优势和特点、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丰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的重要举措。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理财公司参与养老金投资具有先天优势。首先,理财公司母银行服务广大的个人客群,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成熟的理财顾问队伍,能够极大拓宽养老产品的覆盖面。其次,经过多年的实践,银行及理财公司团队具备宏观经济研判与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在债券和非标投资上的长期经验及风控能力、甄选与整合各方资源的能力,这些将为养老产品带来长期稳健的收益。对理财公司而言,养老市场的巨大需求,也将为理财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和客户。

根据《通知》,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等4家理财公司获得首批养老理财试点资格,获批城市包含武汉、成都、深圳和青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没有按照每家试点机构只在一个城市发行养老理财产品进行规划。工银理财获准在武汉和成都两地开展试点,其余3家则只获得一地的布局资格。不过在试点额度上,各家并无差别,募集资金总规模均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试点机构对此有着自己的理解。“首批试点兼顾了东中西不同地区的4个城市,希望通过基于不同地区人口结构特点,摸索理财客户金融资产特点和养老需求特点。”获得两地试点资格的工银理财表示。光大理财表示,能获得试点资格,一方面是由于光大理财以“创新见长”,另一方面是因为青岛是全国唯一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投资者保护不松劲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如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一道必答题。事实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已经在多个场合阐明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此外,还要加强消费者教育,培育和引导公众长期投资和养老投资的意识和文化。

《通知》也体现了这一思路,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都作了统一的要求和规范。根据《通知》,试点理财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理财业务现有制度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要求,规范设计和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做好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确保审慎合规展业,守住风险底线。此外,试点理财公司应当结合试点地区情况,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健全养老理财产品风险管理机制,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引导形成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积极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长期投融资需求。

光大理财认为,养老金是各类要素市场的长线资金,随着试点的落地,对于促进股权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支持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改善,进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还提到,各理财公司应当规范养老理财产品名称使用,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理财产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配合做好养老理财产品信息登记和清理规范相关工作。《通知》明确,银保监会及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应当持续加大理财业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惩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随着试点政策落地,养老理财产品有了明确标准,更能体现长期性、安全性。”招银理财相关人士表示。工银理财也认为,《通知》强调了养老理财产品的养老属性、普惠属性。从产品设计、投资理念等方面强调稳健投资,并包含了长期资金的来源和投向的政策导向。从起购金额、费率优惠、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强调产品面向广大个人投资者,体现普惠性。同时,养老理财试点的一个重要创新点在于理财公司应针对养老理财产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各试点机构抢“头筹”

未来的产品在投资标的、产品久期方面会如何设计,何时才能露出“庐山真面目”?对于《中国银行保险报》提出的这一问题,试点机构尚未给予明确答复。

不过各家试点机构都已启动了“加速度”模式。招银理财表示,招银理财养老产品即将在深圳首发,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客户作出差异化的投资安排,推出多款不同策略方向的试点养老产品。

“建信理财将创新推出定开与封闭系列养老理财产品,探索养老金融发展模式,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建信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产品设计方面,建信理财将紧密结合深圳城市特点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优势进行客户画像分析,掌握客户真实养老需求,提升客户持有体验;投资策略方面,通过对投资者风险偏好、生命周期和投资环境全面分析,动态调整组合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方面,通过指标约束、内部考核等多重保障机制,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内部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养老理财业务;投研队伍方面,建立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优先配备具有5年以上资产配置经验的投研人员。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预计,未来银行养老理财产品业务更加规范,品种更加丰富,除了中长期获得相对稳定收益外,更多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配置资产品种要足够分散、流动性保持良好。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认为,养老理财产品要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采用稳健资产配置策略的理财产品。

在面临巨大机遇的同时,挑战也一样存在。“商业银行产品同质化竞争;相关产品研发创新人才团队建设不足;养老理财产品资产配置范围如何界定;如何让该产品回归设计初衷,真正为投资者提供养老保障等都是这些机构需要解决的问题。”周茂华认为。

董希淼指出,试点机构还要加大对资者的教育,“中老年户群体风险偏好比较低,如何做好收益性跟稳健性的平衡,不仅在产品设计上是很大的挑战,在投资者教育上也是很大的挑战。”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也提醒投资者,在选择养老理财产品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要考虑自身养老需求,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长期养老投资。二是要考虑自身的资金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三是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关注养老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风险情况相匹配的养老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记者胡杨、实习记者许予朋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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