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代奉天一带沿海地区与朝鲜半岛地区相毗连,故双方皆可在黄海海域进行渔获捕捞之活动。该海域也是越境捕鱼产生渔利纠纷问题的频发之地,因此常常引得双方统治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为促进双方和谐发展,清代统治者亦在不同时期出台相关政策对该问题进行管理。
到晚清时期,随着甲午中日战争爆发,日本占领旅大以及长山群岛部分地区,日方在该区域抢夺资源,侵占渔利,使中国黄海渔业发展面临着新一轮的困难。日方在该区域内所进行的渔业管理,使我国渔民遭受压迫,渔利受到损害,人民生活苦不堪言。
清代越境捕鱼及管理
清代奉天与朝鲜领土相接,皆邻黄海,山东与朝鲜亦隔海相望。故两国沿海及岛屿渔民常常在该海域内活动。而关于其越境捕鱼历史早有可究,从明中期开始,明朝人民前往朝鲜海域捕鱼活动便越来越频繁,并且已有固定的渔业场所。
中国渔船越境捕捞事件除一些渔民故意犯越,也有以假借“飘风”之名越境捕捞。 对此,清廷针对出海捕鱼者按以往定例禀明地方官,登记发票验票,方准出入。对于本朝漂流民流落朝鲜境内则是“令该国人解送”。但依然收效甚微。
随着渔民生存需要、渔业资源变化、政策漏洞以及航海捕捞技术的进步,清朝渔民前往朝鲜境内捕鱼规模日益扩大。朝鲜方在应对日益频发的越境渔采之事,曾采取“率领军兵,放炮追逐”等强硬措施,但因当时朝鲜为清廷藩属国,不知此应对方法是否妥帖,故对该事情发生的具体过程向清廷奏报,以免双方出现摩擦碰撞。
清政府对于越境渔采的处理之法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步步推进。清廷首先对本国渔船出海制度进行严格管控,随后根据朝鲜奏报再进行具体化处理。由于越境渔采的频发性以及规模日益扩大,朝方开始使用武力驱逐手段对该情况进行管制。
虽于当时是先斩后奏,但也获得清廷同意。故在康熙年间双方的处理措施是朝鲜贯行请旨,清廷下达处置办法,饬令沿海地方官员强化管理、严惩渔民越境渔采行为, “若不能擒获”也可“放炮驱逐”。该处理方法也成为了康熙朝后的定制,直到 1882 年《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出台,该定制才被取消。
因地理位置关系问题,有清一代越境捕鱼事件常有发生,清政府对其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康熙年间处置方法成为定制;第二阶段是通过 1882年《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相关内容对此进行管理;第三阶段则是清末时期,中、韩、日三方关于《通渔章程》的博弈,但最终以韩国灭亡而告终,该《章程》也不了了之。
关于该问题的处理政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局势变动,每一阶段都有相应之管理办法,虽有瑕疵与疏漏之处,但依然能够看出其进步性。此外,清代和朝鲜处理通渔关系的前期都显现出宗藩关系色彩,直至这种关系结束,双方才采取平等外交方式处理此事,但因日本介入,该事件并没有得到完美解决,最终画上一个无可奈何的句号。
晚清时期日本占岛情况
晚清时期,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大门,长山群岛也因其重要地理位置被各方势力所巡视查看。长山群岛先后被俄、日占领,两者都在该地区进行过“侵渔”活动,其中日本占领时间最长,约为四十年。
日本所占据的长山群岛并非全部岛屿,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设置奉天省庄河厅抚民同知,庄河厅石城岛巡检,石城岛归清廷管理。其他岛屿在日占领期间,渔业受到了极大的破坏,日本先后在长山群岛建立渔场、开展渔业海洋调查、设置渔业管理机构,更有甚者渔霸同日本人勾结,共同欺压长山群岛渔民,渔民生活苦不堪言。
鸦片战争期间,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在旅顺口沿岸屯兵以及驻扎巡视,想借此机会打开中国东北的缺口。该行为使清政府重新评估了旅大地区重要的战略位置,故在 1894 年甲午战争爆发时,其作战地点便是在长山群岛东北方向海域。
战争期间,日本人便将长山群岛作为其击退清兵的重要军事基地。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条约内容的第二方面便和长山群岛有关该条约已规定长山群岛所属奉天地区皆割让给日本。这一做法直接触犯了俄国利益,最终以三国干涉还辽告终。
1904 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率先占领了整个长山群岛,并且将其设置为海军根据地。在此期间,人民生活也异常痛苦,死伤无数。1912 年 2 月 12 日清政府灭亡,那时长山群岛大部分岛屿仍在日本人统治管理之下,直至 1945 年抗日战争的胜利,被日本占领四十年之久的长山群岛才重回祖国怀抱。
晚清时期日本侵渔情况
日本国内实行相关政策推动“侵渔”行为。早在日俄战争爆发之前,日本便已经显示其“侵渔”野心,1898 年,日本推行《远洋渔业奖励法》,对从事远洋渔业的捕鱼人员实施 20 万元金额奖励,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日本渔民前往中、朝海域进行捕捞活动。
1905 年,日本进行轮船拖网渔业,但因日本海海域面积狭小,捕鱼量大,新式渔业的发展严重阻碍日本本国渔业资源持续再生发展。面对此种情形,日本规定在本国海域范围内划定渔区的禁渔区域,严禁曳网捕鱼。
该政策的出台通过逼迫日本机轮渔业向外扩展,从而保护日本本国渔业资源循环再生发展,但对日本海域范围外,尤以黄海海域为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1925 年,日本侵渔行为更加嚣张,将其禁渔区扩大到东经 130 度和朝鲜沿岸海区,这意味着明目张胆地侵占中国海域。
其次,为了更好侵占鱼类资源,日本曾多次在我国黄渤海地区展开渔业资源调查。自日本侵占旅大及长山群岛地区,便对该区域内的海洋资源十分关注。
1907 年日本在大连设立“关东水产试验场”,试验场主要工作便是渔捞、制造、养殖及海洋调查。此外,日本还对海洋岛以及其他岛屿进行横断观察和定点观测,目的是为了弄清长山群岛区域的海洋四季以及沿海气象变化,方便日本在此的海洋渔业发展。在日本管理期间,其对黄海海域的资源调查从未停止,且调查范围呈现扩大之势。
最后,日方设置专门性的渔业管理机构,以便更好地抢夺渔利。1905 年,日本成立了专门性的渔业管理机构——“关东州水产组合”,方便对岛内的渔业发展进行更好地管制处理,而在这之前长山群岛内并无专门性渔业管理机构。
此外,日本还在大连成立了水产组合办事处,下设四个支部,分区进行渔业管理,其中长山群岛大部分岛屿便归貔子窝管辖。关东州水产组合成立之后,日方强制中国渔船挂日本旗,并且向日本交税。
对此,如前文所及,清政府虽设置奉天渔业公司管理相关区域渔业,与日分庭抗礼,但对于长山群岛大部分岛屿地区渔业发展实属无能为力,只能任凭日方管控。1912 年清政府灭亡后,日本对长山群岛渔业的管控更加猖狂。
综上所述,日本对于该区域的侵渔是筹谋已久,步步深入。先是本国实行政策对外推动,然后便以武力战争抢占渔业资源,设置相关渔业管理机构,从生产到供销一条线层层把控,除军方势力渗入更是派本国资本势力与华抢夺渔利。日本对黄海区域侵渔时长达 40年,直至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才结束这种局面,在此期间,日本对我国黄海海域资源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