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缺口,比我们想象的要严峻。

中泰证券周岳最近发了一份报告,日前31省市上半年财政收支“成绩单”陆续发布,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轧差,仅上海市出现“财政盈余”。

计算方法很简单:用国地税收入与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之差,算出各地财政收支刚性缺口(或盈余)。

今年上半年,仅上海盈余942.6亿元,其余30个省均存在收不抵支的问题。

河南、云南和湖南等三省收支缺口最大,均为2300亿元以上。

其实,这个算法有问题,因为没考虑“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1994年“分税制”体系形成后,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一直保持在50%左右。

要知道,各个的地区发展,本身就是不平衡的,你肯定不能拿大西北的财政和江浙沪比,也不能拿东北和广东来比。

所以,地方上缴的财政收入,肯定要进行“转移”。

根据统计,每年的中央财政预算,有70%都会进行“转移支付”。

就连财政最强的上海,去年还获得了补助收入1119.3亿元。

周岳认为,用“财政自给率”这个指标会更客观。

财政自给率的计算方法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级税收+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横向对比看,2021年上半年,我国有14个省市的财政自给率超过50%,排名前5的省市,依次为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和广东,占比均在80%以上。

西藏、青海、甘肃、黑龙江和新疆等省财政自给率不足30%,地区财政平衡性较差。

你看,用“自给率”代替“刚性缺口”,这样就合理多了。

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地方财政是不是“收不抵支”,而是这项统计,根本没有把30个省财政的大头——卖地收入算进去。

前段时间,土地出让金转由税务部门征收时,蓝白就跟大家聊过,卖地收入,对一个地方的财政体系有多重要。

财政有四本账,最主要的两本,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靠税收贡献的,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组成,也就是卖地收入。

在2019年,全国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是8万亿,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为7.2万亿,卖地收入占比高达90.1%。

不光规模大,增长速度更惊人。

2009年的时候,土地出让收入规模为1.4万亿,相当于GDP的4.1%。

2020年达到8.4万亿元,相当于GDP的8.3%,规模增加了8倍,占比提高了1倍多。

看,这就是土地财政的威力。

分省来看,浙江(10608亿元)、江苏(9250亿元)、山东(6743亿元)、广东(6112亿元)和四川(41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居于前列。

青海(245亿元)、宁夏(118亿元)和西藏(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较少。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很大程度是靠土地在支撑的。

这,才是最大的风险点。

在GDP考核机制下,地方是乐见土地出让金节节走高的,因为拍地模式是“价高者得”,肯定会推动地价上涨,进而使终端房价居高不下。

以土地抵押、注资城投公司,间接推动了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

大家可以去看一份报告,以前跟大家聊过,开源证券赵伟发的《地方债务沉浮40年》,其中提到了一组数字:

在2020年,以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表示的地方隐性债务规模达43.8万亿元,地方债务率已经接近100%的警戒线,“滚动续发”、发行期限不断拉长。

在2020年,城投债募资注明用于“借新还旧”的比例已经超过85%,在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环境下,这种模式注定是不可持续的。

聊到这,大家应该就明白地方财政现在的处境了。

1,如果只看一般公共预算,也就是税收的贡献,绝大部分省份都不给力,当然会收不抵支。

2,加上“转移支付”,财政自给率会好看一些。

3,土地出让金,才是地方财政的香饽饽。

4,成也卖地,败也卖地,土地催生了太多的债务、推高了千百个城市的房价。

尤其是第4条,使居民财富鸿沟持续扩大。

一方面,有房族趁着房价飞涨,财富迅速膨胀,关键是他们还能用增值后的房产抵押融资,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不能流通,城市住宅自由转让,房价上涨自然会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

因此,土地财政衍生出的财富分化问题越来越突出,这种模式注定不长久。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中位数为27540元,这意味着:有一半居民每月的可支配收入不足2300元。

2020年,我国城乡收入比为2.56 倍,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城乡收入比约为1 倍;东部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是西部居民的1.62倍;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信息互联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是农业的3倍。

此时,换做是你,面对这种局面,怎么办?

答案很简单:土地财政转型,对富人加税,开辟新收入税源,改变收入分配体系。

一句话:完善“三次分配”体系,才能摆脱“土地出让金”依赖。

比如,万众期待的房地产税、遗产税。

曾任财政部副部长的史耀斌说过:(推出该税种)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按照财政部数据,去年卖地收入是8.4万亿,扣除征地补偿款、土地整理开发等费用约60%,对于地方财政净贡献为差不多3万多亿。

现在全国房地产市值在300万亿以上,如果税率为1%,房地产税理论上可以和土地出让金贡献相当。

但这里有个前提,房地产税除了要“接班”土地财政,还肩负着“公平分配”的重任。

这就意味着,中国绝大部分居民住宅都是免征的。

如果按照家庭拥有住房的套数免征,中心城区的房子可能更贵;

如果按照人均面积免征,别墅等大面积住宅的价格可能会下跌。

所以,还需要其他税收手段的补充。

粤开证券罗志恒的报告说了几个手段:

研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

通过宽税基、低税率做大纳税人规模,设置差异化的税率,鼓励科技创新、抑制娱乐行业畸高收入。

重点取消原征收范围中已经成为居民日帯消费品的税目,增加对新增奢侈品和高消费行为(如私人飞机、高级会所等)的征税。

鼓励慈善捐赠等三次分配行为,捐赠金额可直接税前扣除。

有朋友会说,这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聊多了挺没意思的。

没错,以上这些手段,已经说了很久了。

但,今年以来,高层的一系列动作和表态,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来看看时间线。

3月份,在十四五规划纲要里明确提出: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

7月份,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8月份召开高规格会议,“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尤其是最近一次会议提及的“第三次分配”,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初次分配,是市场主导,比如我们的工资、分红、股权和房产等财产性收入。

二次分配是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对收入进行调节,兼顾效率与公平。

第三次分配,则是自愿地通过慈善、志愿行动等方式,去帮助、救济贫困、弱势群体的分配方式。

2018年,我国内地捐赠额占GDP总量比例仅为0.16%,而发达国家该比例通常都在1%以上,美国仅个人捐献就占到GDP的2%以上。

我国志愿者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

总之,从今年开始,摆脱土地财政的束缚,降低居民“刚性支出”领域的成本(住房、教育、医疗),绝不再是说说而已。

于是我们看到了教育“双减”,医药集采,八部门整顿房地产市场。。。

接下来,必然会迈出更多的实质性步伐。

正如高层今年1月份说过那句话: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举报/反馈

蓝白观楼市

74.5万获赞 11.3万粉丝
解析楼市全景动向,分享房产深度内容
百家榜创作者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