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3家理财子公司获批养老理财试点 “真”养老理财产品还要等多久?
不具备养老属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仍在规范中,与此同时,也有理财子公司获得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资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从多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处获悉,已有少数理财公司获得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试点资格,其中包括2家国有大行和1家股份行的理财子公司,不过距离发行真正具备养老属性的理财产品,可能仍需等待一段时间。
“据了解,其实试点资格下来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一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主要还是要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具体怎么做。”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另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目前各家理财子公司对养老理财这块业务还比较低调,“没有真正开始做,还不好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了两家曾经发行过养老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经理均表示,目前没有养老理财产品在售,其中一位理财经理推荐购买保险资管产品。
去年10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曾表示,相关部门对于养老金融改革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等。“我们将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参与,探索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养老理财产品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发展养老理财产品提供更明确的政策指引。”一位理财公司负责人表示。
养老理财为何被整改?
早在去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曾报道过,监管部门针对养老理财产品对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具体口径各家银行不同,但总体上均是要求现阶段不要强调银行理财的养老属性,具体要求包括产品中不能包含“养老”字样、不能公开宣传此类产品等。
日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显示,上半年监管部门针对市场中名义上为养老理财,但不具备养老属性与特征的理财产品进行治理。8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养老”为关键词,未在中国理财网搜索到相关产品。
不过,这部分业务还未整改完成,近日一家国有大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表示:“养老理财的部分现有业务偏离本源,有待整改。”
早在2009年,一家国有大行就发行过养老理财产品,随后部分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也相继发行了养老题材的理财产品,去年有较多的理财子公司也发行过养老理财产品。
“在养老理财方面,许多银行发行了带有养老字眼或题材的银行理财产品。由于市场上此类产品数量繁多,内涵各样,甚至许多产品结构特点上都不具备养老属性,因此不能统一归类为养老金资管产品,也不能反映真实的非制度化养老金资管市场需求。”一位养老金融专业人士认为。
以期限为例,此前银行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期限多为1年期以下,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期限较长为3年、3年定开或者 5年。一位业内人士称,尽管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期限有所加长,但与其它理财产品差异并不大。
一位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负责人总结称,目前养老理财产品投资存在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缺乏吸引力;二是理财产品养老特征不突出;三是银行理财策略开发与产品管理能力待提升;四是养老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和比例等规则有待明确。
真养老理财产品何时能发行?
上述银行业理财报告显示,展望未来理财市场,银保监会将推动创新真正具有养老特征、按照养老金融规律运行的理财产品。
今年6月,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时也提到,下一步将引导保险资管、养老理财等长期资金合理对接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增量发行需求,提升市场广度和深度。不过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来看,上述两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对养老理财产品的推出时间,仍表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我们一直关注相关进展,估计监管部门还没确定怎么做,也可能还有更高层的顶层设计。”其中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按照规划,9月底前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将出台。7月下旬,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将尽快出台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政策框架,目前已制定方案并上报国务院。
在此之前,多位业内人士对此提出相关建议。上述养老金融专业人士提出,建议尽快明确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范围,建立产品的准入与退出的竞争机制,如将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同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一同纳入到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池。
“应将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基金类产品、信托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均纳入财税政策支持范围,形成我国第三支柱产品谱系。”一位股份行理财子公司负责人表示。
不过,上述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当前来看,政策将银行理财产品纳入第三支柱产品谱系的可能性不大,只是供个人理财投资者多一个选择而已。
为推动养老理财产品规范发行,多位业内人士建议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一位业内人士称,由于监管部门未出台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监管政策,使得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在养老理财产品的定位和发展上显得盲目而没有方向,政策的不明朗使得一些机构在大力推动养老理财产品的问题上,显得迟疑而有所保留,不利于业务发展。
理财产品如何参与养老体系建设?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进一步加深,我国养老保障逐步从第一支柱向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发展。郭树清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我国第一支柱已覆盖近10亿城乡居民,但第二支柱却规模很小,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金融业可以,也应该能发挥重要作用。”
事实上,各家商业银行已经深度介入了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并为即将到来的第三支柱做准备。以建设银行为例,旗下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除了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外,还有受托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覆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单位综合养老保障基金等。
理财子公司作为管理规模最大的资管子行业,自然不会放弃参与养老体系建设的机会。早在2019年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初,就有理财子公司负责人提出,应将理财公司纳入养老金体系,成为养老体系的投资管理人,将理财公司产品纳入养老基金投资范围,以便打通银行渠道、养老金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
这或许是大部分理财子公司的想法。上述一位理财子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2019年,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初,如果能作为社保的投管人,不仅可以在管理规模上有突破,也可以很好的证明自身的投研能力。“不过,这个建议比把理财产品纳入第三支柱难度更大。”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做法表示担忧,理财子公司成为投管人后,可能与银行养老金管理子公司产生内部竞争问题,如果要避免内耗,需要将二者进行适当分工。上述业内人士提出两种思路:一是理财子公司专注于底层资管产品,而养老金管理子公司专门提供养老金前端服务,并作为投资管理人运用理财子公司资管产品进行资产配置;另一种是将理财子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进行融合。
(作者:李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