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公告称,将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随后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自2020年6月1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实施以来,“滴滴出行”是第一个被审查的对象。
滴滴事件折射出我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治理面临的严峻局面,尤其是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与巨大挑战。7月10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跨境数据流动商业行为的审查条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审查会更加完善严格;9月1日即将施行的数据安全法,也将为数据安全建立一道安全过滤网。中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强监管时代即将到来。本期从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监管、数据安全立法执法等多角度透析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治理的严峻挑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及建议。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21年8月号上)
来源:人民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