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想发财,却亏得一塌糊涂,是门路找错了还是技不如人?挪用公司公款,将用“自由”去还债,公司财务制度也是漏洞百出。
该男子胡某是某公司的品控科主管,在去年看到比特币红火时,他也按耐不住,想跟一波风,从中分一杯羹。谁料,胡某炒比特币亏多赢少,越陷越深,想捞回来,又需要本钱,就这样胡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公司前往报案 为筹集本钱,胡某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将合作公司客户款项截流,自己伪造报销材料,以虚报账目、涂改报销凭证等从公司报销,报销到账后又不打给合作公司客户,而用于炒比特币。公司报警时胡某挪用公款150余万元,当警察抓住他时,账户只剩下3000元。
按去年的行情,胡某如果真懂,也不应该“血本无归”啊,难道5月爆仓让他一夜回到了“解放前”。投资有风险,炒币需谨慎。对于任何投资炒币,超过了自己承受范围和自己抵御风险的能力都不可取。想“一夜暴富”,挪用公款以为赚了就能填补“窟窿”是异想天开。当有这样的想法时,注定离违法就不远了。
转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胡某想退还挪用资金基本不可能了,等待他的将是用“自由”还债务。
胡某用手机操作炒虚拟货币,大家也看了很多不法软件割韭菜的例子。“网络”、“虚拟”等这些的水太深了,搞不懂的最好不要去碰,很多已经超出了自己的认知范围。即使有些自认为是“行家”的,踩雷的也不在少数。
民警抓获胡某 胡某一个小小的主管就能钻财务的空子,这家公司的财务管理也是令人堪忧。公司接到合作公司的反馈没有收到货款,与胡某确认,胡某表示自己来付,这就已经存在很大问题了,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等后来与合作公司确认收到货款是否已付时,要求胡某去银行打印转账明细,胡某早已深陷泥潭,选择了消失。
如今,胡某人抓到了,钱没了,公司还得继续支付合作公司的款项,这样的后果也是咎由自取。
对这件事,你怎么看呢?公司的财务管理漏洞算不算胡某走上违法之路的“催化剂”呢?胡某就是一名“赌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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