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教育方面,人民群众的需求已由“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家长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教育的迫切需求,尽管他们是家长群体的一小部分,但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同样值得引起重视。如何给予这部分学生更多关爱,为他们提供同样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向学校和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积极构建家校社一体化的“生活养育”课程体系、培养路径,促进学生身心两健,全面发展,为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寄宿制学校特色发展开拓出一条新路。
城市寄宿制学校教育面临的挑战
调查显示,刚入读的城市寄宿制学校学生,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会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学习发展的不均衡;二是人际交往能力的不足;三是心理素质的不协调。某种意义上,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寄宿制学校承担着比普通学校教育更大的压力。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不仅在学校里学习更要在学校生活,而学校生活更加体现出寄宿制的本体功能。因此,生活学习全包的寄宿制学校成了这类家庭最优选项,学校教育在承担教书育人职责同时还要承担部分生活照养的家庭功能。
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是一所典型的城市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于2003年8月由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巴蜀中学、重庆市巴蜀小学联手打造的一所园林式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办学经验,学校通过构建与实施家校社一体化“生活养育”育人实践模式,探索出一条“家园化”住校养育机制,“寄宿而家”的学校生活应使得学生受到老师母爱般的温情和滋养,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协调发展,让“立德树人”真正落地生根。
“生活养育”育人模式的实施特点
“生活养育”育人模式是基于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中“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基本准则,整合学校人、财、物资源形成全员参与、全学科融合、全天候践行、全过程渗透、全方位评价的课程体系与课程格局。具体而言:
一是“全员参与”。建立专业生活老师、班主任与科任老师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争取家长、社会义工、社区志愿者等成为劳动生活课程的兼职、协同指导教师。
二是“全学科融合”。实现专题型课程、融合型课程、活动型课程及生活型劳动教育课程四类课程有效融通。
三是“全天候”践行。在学校生活中落实,合理制定学年、学期计划,指导学生内务整理、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开发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评比表彰活动、献爱心活动。
四是“全过程”渗透。采用“三阶五法”教学方法,即在活动“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合理使用“引导、点拨、启发、示范、激励”五种方法,以考察探究、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形式,让学生参与多样化的活动场景与活动过程。
五是“全方位”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活动方式和情感体验的多样性。
“生活养育”育人模式的实施保障
全面破解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难题,落实生活养育课程,学校从体制机制构建、校园文化营造等方面予以保障。
学校成立了生活养育课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生活养育课程中心,由教科室、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承担起生活养育课程实施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负责制定并落实生活养育课程的实施方案,保证生活养育课程的有效实施。
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生活养育课程的课时、主题、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的沟通协调;优化生活养育课程与专题教育的关系。将有关专题教育,如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转化为学生感兴趣的生活养育课程主题,让学生通过亲历感悟、实践体验、行动反思等方式实现融合育人的功效。
通过不断加强沟通、互动、协同、互助,形成“学校为核心,家庭为关键,学生为基础,教师为重点”的网格化生活育人实施体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联动机制。经由家长会、家长学校、亲子运动会、亲子餐、学生生日会等形式把家长、学生、老师整合在一起学校场域内,凝聚劳动育人的家校合力。
学校建有三个心理咨询室,一个科技室,一个图书馆,一个舞蹈房,一个武术馆,三个音乐室,两个美术室,两个书法室,开辟了劳动种植园,并为每班划定了种植园地,为生活养育课程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了校园的安全设施,增设了公共区域的摄像头,加固了护栏、围墙,实现了校园公共区域摄像头全覆盖,增加了校内公共区域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此外,学校还投入专项资金,调动校内外资源,在小学部、学生公寓、教学楼走廊和墙壁等地进行了以生活养育课程为主题的物质文化建设;根据中华传统礼仪文化及教育部《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我校教师创编礼仪操词曲和动作,并全校推广;以文体活动、教学活动、健康教育活动、主题班会、综合实践活动为推进生活养育课程的突破口。
(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校长戴向平)
来源: 光明网
作者/来源:光明网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举报/反馈

法治视野

4766万获赞 33.6万粉丝
陕西法制网官方资讯平台
陕西法制网快报官方账号,本地资讯创作者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