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红河州发布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报显示,全州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478422人。13个市(县)中,常住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3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5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有3个,少于20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市县合计人口数占全州总人口的比重为37.03 %。
红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比对复查
数据汇总等任务
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1379927户,集体户46941户,家庭户人口为4161737人,集体户人口为3166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67人。
人口性别构成
全州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20257人,占总人口的51.81 %;女性人口为2158165人,占总人口的48.1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5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 下降了0.91个百分点。
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40831人,占总人口的21.01%;15-59岁人口为2868988人,占总人口的64.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8603人,占总人口的14.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7679人,占总人口的10.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4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26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400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2485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0581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927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13人上升为835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545人上升为948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331人上升为291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603人下降为40031 人。
全州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55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9156人,文盲率由6.99%下降为3.47 %,下降了3.52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全州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36297人,占总人口的47.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2125人,占总人口的52.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524997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47575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1.9个百分点。
图源:视觉中国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州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州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999692人,16-59岁人口为281012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内容由红河州统计局提供
责编:张哲心 实习编辑:杨路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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