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铸忠诚、提质效、促满意”专项执行活动,5月2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根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夏季集中执行行动要求,对辖区内涉民生、骨头案、钉子案进行集中执行,向社会彰显顽瘴痼疾整治决心。
早晨7点,魏都区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在执行局负责人刘强简短动员后,各个执行团队按照方案奔赴执行“战场”。
在执行指挥中心,由副院长曹晓辉,执行局负责人刘强“坐镇”指挥,充分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协调指挥作用,促进各个执行团队高效执行。
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马某于2006年向被告陈某供货价值16900多元,陈某并向马某出具借条一份,之后陈某还款9000元整,其余所欠货款经马某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执行。
在执行指挥中心配合下,执行干警迅速锁定了被执行人陈某的工作地点,在陈某工作地点找到了陈某。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陈某起初推诿扯皮,拖延时间,以种种理由不配合干警工作。执行法官见其态度消极,便耐心向其释法,并告知了拒不执行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长达半小时的劝说工作,陈某最终同意前往执行局进行调解。
执行法官又考虑到陈某还在上班,便帮助陈某联系单位领导,协调人员来替陈某上班,让陈某可以安心前往执行局进行调解,不用再担心工作的事情了。经过执行法官一路劝说,刚到执行局,陈某便表示愿意履行,当场向申请人马某支付多年所欠的货款及利息125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常某房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常某自2016年长期租赁原告石某所有的某办公楼内4间房间开设围棋兴趣班,双方口头约定每月房租为28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双方一直按照约定直至2019年12月,但常某于2019年身患脑梗,丧失劳动能力,也因治疗疾病没钱支付下期房租,石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常某支付石某房屋租金共计15000元,并于2020年6月前腾空房屋。
常某在腾空房屋和履行2000多元后,后续租金石某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执行。根据石某提供线索,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在莲城大道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常某,但执行法官见到常某后,了解其身患脑梗,行动困难,生活无法自理,便从人性化执行角度出发,向申请人石某说明情况,希望石某体谅常某身体状况,与承办法官一道到常某家中坐下进行调解,这样既可以好好解决双方矛盾,也照顾到了常某身体状况,更是司法关怀的体现。
承办法官与常某联系后,便约定好时间登门进行现场调解,力促双方和解。
此次集中执行,共前往24个执行现场,带回7名被执行人,扣押1台车辆,截止下午六点已执结4个案件,执行到位215.5万元,对家无人的被执行人住所,通过张贴法院执行通知单方式,敦促其主动积极履行。
此次集中执行,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以当事人为中心”,文明执行、人性化执行,针对情况特殊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从实际情况出发,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执行调解工作,让执行工作也可以“暖心有情”,充满人性关怀,更通过执行到的“真金白银”,向社会展示了魏都区法院敢于动真碰硬的执行行动,彰显顽瘴痼疾整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