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社会早已成为与现实社会同等重要的新空间,并与现实空间的边界不断融合,网络空间治理也逐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互联网法院应用而生。前不久,深圳市政协委员招联金融章杨清提交提案,建议深圳紧跟时代发展,设立互联网法院,以促进司法系统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
招联金融章杨清建议深圳设立互联网法院,促进司法系统发展
章杨清在提案中提到,互联网法院有利于落实审判公开,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与传统的线下诉讼相比,互联网法院实现诉讼全程网络化,并可在指定网站观看直播和回播庭审全过程,进一步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强化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对于影响面广、数量规模大的小额网络借贷案件而言,互联网法院可有效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而且,深圳互联网产业发达,拥有腾讯、华为、中兴、大疆等众多互联网与新兴技术领军企业;同时,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较快,聚集了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微众银行、招联消费金融、中信银行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企业总部,互联网案件诉讼量巨大,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助于深圳利用产业和技术优势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推动司法审判模式升级,促进深圳诚信社会建设。
互联网法院的建立将探索完善数字时代的诉讼规则。互联网法院打破了时空限制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和重新界定了诉讼的亲历性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诉讼对等原则,也给管辖规则、身份认证规则、证据认定规则、庭审规则、电子送达规则等诉讼规则带来了全方位的挑战。互联网法院探索技术与司法深度融合,本质上也是探索技术对司法流程解构及再造的过程。
招联金融章杨清表示,建设深圳互联网法院也是对数字时代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法院的核心使命是公正司法,而互联网技术、产业的突出特点显然对互联网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招联金融章杨清建议深圳司法部门应在总结各地经验、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尽快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