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规模占比呈现双“39”态势。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蓬勃发展态势,规模达到39.2万亿元,较去年增加3.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具体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车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型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三是数字化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多元治理,以“数字技术+治理”为典型特征的技管结合,以及数字化公共服务等;四是数据价值化,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
我国数字经济疫情中逆势崛起。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延续蓬勃发展态势,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39.2万亿元。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叠加疫情因素影响,数字经济已成为当前最具活力、最具创新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形态,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增长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