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又败诉!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被判赔35.2万,多家互联网巨头应声加强合规
导读: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这也是新反法互联网专条首次适用外卖领域。
随着“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加剧,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也逐渐收紧、完善。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这也是新反法互联网专条首次适用外卖领域。
屡次被罚
图/图虫
这是美团今年第二次因为在外卖领域,强制商家二选一败诉了;而今年以前,美团也多次被处罚。
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饿了么)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经济损失。
2017年6月,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局就对美团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合计罚款52.6万元。因美团利用在当地占有量最大的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签订“合作承诺书”,要求签订独家协议,否则将上调费率,甚至进行关店。
2018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美团外卖存在对于部分同时在美团和饿了么外卖平台经营的商家,以调高费率、置休、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手段,强迫商家下架饿了么外卖平台店铺的行为,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对美团罚款7万元。
2019年3月,因涉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强迫商家“二选一”当事人进行处罚,罚金高达25万元罚款,并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饿了么“二选一”被罚
图/图虫
不只是美团,饿了么同样也因强迫“二选一”被罚。
4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饿了么要求商户关闭美团外卖,强迫商户与饿了么平台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遭商户拒绝后,登录商户账号关闭其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
法院认为,饿了么此举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恶意明显,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受限,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勒令饿了么赔偿美团外卖经济损失。
严控不正当竞争
图/图虫
随着“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加剧,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也逐渐收紧、完善。
2020年11月10日,在电商“双十一”大促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并实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就在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对此,美团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称,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不开展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百度、京东、字节跳动、美团
“应声”加强合规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后,4月14日,百度、京东、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平台巨头及新贵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其中,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合规重点。
这只是开端,4月14日起连续三天,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公布与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承诺》。
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成合规重点
此次公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的企业包括百度、京东、美团、奇虎360、微店、新浪微博、字节跳动、叮咚买菜、拼多多、小红书、苏宁易购、唯品会。既有电商平台,也有内容平台。
这些平台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平台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平台合规体系,加强对企业员工等开展合规培训,强化日常经营自查。
梳理上述企业的承诺书,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平台企业的合规重点。
“二选一”成为高频词。京东承诺,不实施“二选一”、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实施垄断协议、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不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美团称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
昨天三部门的会议着重点出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称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会议称,强迫实施“二选一”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个人信息保护也是各大平台承诺的关键内容。
昨天会议指出平台企业信息泄露的问题,并表示“必须严肃整治”。
像字节跳动承诺,不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在确保用户知情的前提下,以“最小必要”原则依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小红书称,不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必要、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等原则。
算法歧视问题仍值得警惕
除却上述提到的共同“重点”,一些企业的承诺也值得关注。
像360承诺,坚持客观中立设定搜索、排序等算法。苏宁也称,不通过数据、算法、平台规则或者其他方式从事实质上的协调一致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利用设定搜索、排序算法等操作进行平台自我优待具有一定隐蔽性,有专家指出,排序策略将是平台自我优待一个非常主流的行为。
互联网时代,平台不仅要建立用户黏性,更要获取用户流量。信息的筛选和呈现方式是增加用户黏性和获取用户流量的核心手段。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几乎所有的服务,不仅限于搜索引擎,都存在排序策略的问题。而排序策略很可能决定经营者在平台生态中的竞争力强弱。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技术和算法是联网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平台相关竞争普遍通过技术和算法进行,其中不乏公众耳熟能详的涉嫌垄断行为,包括“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算法共谋”等。
昨天三部门会议提出“五个严防”,其中就包括严防技术扼杀、严防规则算法滥用、严防系统封闭。
此次公布的企业中,除了360、苏宁明确提出的算法歧视问题,其他企业并未对此表态。
强调平台自我规制、建立合规体系
一些企业的承诺一定程度也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此前被视作“野蛮生长”的拼多多,承诺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消费欺诈、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假冒伪劣商品治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义务,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新浪微博则承诺:保证平台信息合法合规,坚决不让微博平台成为传播违规营销信息、有害信息的平台。
互联网时代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命题,从去年开始,“老年人数字鸿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百度的承诺书中称:深入推进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尤其注重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提升网民权益保护力度。
根据要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何渊认为,这体现了执法监管思路的转变,不再仅仅是国家强制性规制,还强调平台自我规制、建立合规体系,以此形成综合治理。“不是把所有责任都放在监管机构的手上,而是给企业也施加合规的压力,促使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他分析称,当下的执法逻辑为政府划定红线,平台做好自我约束、建设合规体系,政府事后采取监管措施,一旦违反监管红线,便会启动国家强制力进行规制,比如高额罚款等,对平台企业形成威慑力。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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