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十堰的苏州路被网友吐槽太丑,而且一路丑上了热搜。
从媒体曝光的视频看,苏州路一条街的门店被统一设计招牌风格,墙面全是白色,招牌全是黑底,被市民吐槽像公墓,甚至称:“晚上路过会害怕。”经过媒体曝光后,当地部门快速反应,目前已经拆除招牌。
招牌是商家的脸面,一个好的“店招”不仅能体现店铺的经营范围、经营理念,同时能够反映店主的个性,吸引消费者的关注,错落有致的“店招”彰显出的是城市的活力和烟火气。但与此同时,小小的“店招”在城市管理中却有不小的隐患。如很多商家为了逐利,进行虚假宣传;一些招牌文化过于低俗,丑化城市形象;招牌占道或占用他人经营范围,引起矛盾纠纷;甚至有些商家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劣质的招牌材料,造成高空坠落,影响行人安全,等等。
因此,相关部门对城市街道的“店招”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如若为了规范“店招”便大搞一刀切,对所有招牌采取模版化的复制,甚至连字体、颜色、大小都一样,这无异于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既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又如饮鸩止渴,后患无穷。
统一“店招”是一种畸形的审美导向。文化因多元而美,因包容而繁荣,一味地追求统一、抹杀个性,是一种畸形的“审美趣味”,是对城市文化的无情“阉割”。如果说脏乱差是“店招”缺乏管理带来的乱象,统一“店招”这种整整齐齐的丑对于城市文化来说则是更无情的打击——不仅打击了商家的创造力,也使城市街道变得呆板,让市民产生视觉疲劳,从而降低出行的期待感和城市生活的幸福感。
统一“店招”是一种懒政的体现。部分管理者以城市治理为由,利用行政权力强行统一街道“店招”,不仅没有找到正确的着力点,更在错误的决策上一意孤行,用力过猛。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其实就是“懒政思维”,治大国如烹小鲜,城市越大,越需要精细化的管理。
最后,统一“店招”的背后是有待商榷的管理者权力的界限问题,即管理者有没有对商家的招牌进行强制更换的权力?商家有没有自己决定招牌的权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明确管理者的权限,让管理者明确位置,摆正底线,才能真正地杜绝“统一店招”这样的荒唐事。
去年10月1日,北京市城管委会同市商务局制定的《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就提出:店铺招牌将由设置人自主设计,除了要体现企业文化内涵,还要有特色。新规范特别明确提出,同一街区内的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样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式设置。在中央部门大力倡导“放管服”的趋势下,我想这样的店招管理规范值得其他地方学习。
文/赵春雄(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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