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爱青的姐姐在今日头条发文称撤诉。“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决定撤诉,撤诉原因是什么?
4月6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发文称,“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文中称,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的家属,至今仍未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
同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澎湃新闻,家属确实已经提出撤诉。刚得知家属的撤诉决定,感觉非常震惊。但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既然委托人决定撤回起诉,则尊重委托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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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爱青姐姐叙述撤诉原因
周兆成律师和受害者家属
家属未能等到南京大学回应
在法院答复前1天突然撤诉
刁爱青的姐姐称,3月29日,他们向法院提交了对南大的起诉,法院收到起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即将过去,他们仍未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此外,在清明假期,南京大学并没有就家属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并未主动联系。
刁爱青的姐姐在文中透露撤诉原因。其称,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亲朋来到家中,询问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亲属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大,而不是其他部门。”但在与本地领导沟通后,家属填写了撤诉申请书,“我们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我们,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
刁爱青的姐姐在文中写道,“我们希望南京大学能给我们一个回复,这25年我们一直在等,案发前我妹妹刁爱青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我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答案。我们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此前家属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律师称学校“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因父母年迈,唯恐时日不多,家属于3月29日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了解到,25年前,被害人刁爱青在南京大学在校期间遇害,刁爱青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当时南京大学以案件尚未侦破,让其回家等消息为由并没有处理。
此后,刁爱青的父母等了25年,截止起诉前,南京大学未有任何消息。刁爱青父母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诉讼,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
周兆成律师认为,“南京大学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 “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遭杀害。
周兆成律师还提出,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理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10日后,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后,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父母。正是由于南京大学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机。
据了解,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事发25年前,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刁爱青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该案案发后,一直到今天,该案尚未侦破,南京警方未放弃缉凶。
【此前报道】
南大碎尸案
发生于1996年的“南京大学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2016年1月19日,网传当天是“南京大学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但很快,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将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追查。
2021年3月29日,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
案情经过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 。
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在广为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弥撒猜测死者是在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
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她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
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综合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