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剧是在阜新蒙古贞短调民歌(与草原长调民歌相区别)基础上产生的,是蒙古民族的歌、舞、扮、诗、骑、射的综合艺术。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阜新蒙古剧成为中国第九个少数民族剧种。中国戏曲志编委会认定阜新蒙古剧是中国新兴的少数民族剧种,将其写进了中国戏曲志。蒙古剧的出现,标志着蒙古族文化艺术的新发展。
阜新蒙古剧的音乐以流行于阜新地区的东蒙短调民歌曲牌为主,兼有书曲、好来宝、民间乐曲、寺庙音乐等曲牌。语言表达以蒙古语为主,具有浓郁的蒙古族特色。
据“阜新县志”记载,1637年,蒙古勒津第一任旗主善巴率部来阜新定居,使蒙古勒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很多蒙古族短调民歌都诞生在这一阶段,也是蒙古勒津部落从游牧转变成半农半牧直至到农耕文化过程中创造的文化形式,叙事体短调民歌从单一的独唱逐步向人物化演唱转变,形成了当时蒙古剧的雏形。蒙古族人口占85%的阜蒙县佛寺镇,是蒙古剧的主要发源地。20世纪50年代初,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佛寺、大板、沙拉、大巴等蒙古族聚居地,蒙古剧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步走向舞台化戏曲表演形式,迄今已有近300年的历史。
目前,蒙古剧创作题材已由叙事民歌、神话故事、历史故事和革命故事题材,发展到了现代生活题材,反映改革开放、歌颂农村改革成果的生动故事题材,深受群众欢迎。
阜新蒙古剧的剧目以中小型为主,其题材广泛,大都从蒙古族叙事民歌、民间故事改编而成,也有据古典名著、现代作品改编或新创作的剧目。常演剧目有《花儿》《云良》《嘎达梅林》《乌银其其格》《王子争亲》《牡丹仙子》等。
虽然阜新蒙古剧是新兴剧种,由于蒙古语流失等多种因素已濒临失传。为了推动阜新蒙古剧的发展,“非遗”人一直在努力着。
(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编:杨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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