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最近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根据新《名录》,镇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新增13种。
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王海珍介绍,根据调查监测和历史资料记录,镇江境内天然分布有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野生动物共计263种,其中兽类23种、鸟类215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9种。依据1989年版《名录》,镇江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种,其中一级3种、二级32种,包括兽类3种、鸟类32种。
这次《名录》调整后,我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增至48种,其中一级4种、二级44种,有13种为本次新增。调整后的《名录》中,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白鹤、东方白鹳是今年1月在焦北滩新发现记录的,国家一级保护物种青头潜鸭(新增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震旦鸦雀、水雉、画眉、红嘴相思鸟、云雀、红交嘴雀、鸿雁、红喉歌鸲、赤狐、貉、狼、豹猫是新增入名录的。
“名录”还将长江江豚由二级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江豚被誉为“水中大熊猫”,是目前我国内陆水域存活的唯一水生哺乳动物。建立于2003年、面积57.3平方公里的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辽阔,水质优良,水草丰茂。其核心区域和畅洲(江心洲)北汊不通航,水面平缓较安静,是长江下游少有的长江江豚优良栖息地。2020年9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6日内在保护区内观测到江豚24群次77头次,占长江镇江段数量的70%以上。
新版《名录》将我市不少亟须保护的野生动物纳入了国家重点保护范畴,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王海珍告诉记者,曾作观赏饲养的歌百灵、云雀、画眉、红嘴相思鸟、鹩哥等,已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类宠物蟒、蜂猴、巨蜥、豹猫等也都在《名录》中,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反思与警醒。因为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养宠“禁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即便是出于猎奇与爱好的目的,未对野生动物造成任何伤害,但参与买卖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只要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管是个人饲养还是借机牟利,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多地都已出现网购黄金蟒当宠物、买卖陆龟被判刑等案例。
“期待宠物爱好者能够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自觉抵制非法交易。”王海珍提醒市民,在购买饲养宠物之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课,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必要时还可以向林业部门或动物保护机构等专业人士咨询,以免糊里糊涂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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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方良龙 王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