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原公务员韦潇潇实名举报称“因为举报违章建筑,被原科主任吕浩铭殴打致残”。同时,举报中还提到,为了平息他的上访维权民警给了他22万元现金,但因钱来源不明他已经将钱退回。
“从现有证据看,可以排除吕浩铭存在故意殴打韦潇潇的行为,但不能排除韦潇潇眼部受伤是检察院相关人员在对其处置过程中形成。为此,应韦潇潇个人诉求,考虑到其身体残疾,本着化解矛盾的考虑,与韦潇潇多次沟通,参照有关标准给予22万元补助。相关部门会商认为,因为事情发生在检察院,费用由检察院支出。”1月24日,义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目前,义乌相关部门正在对韦潇潇此次实名举报被殴打致残之事再次开展调查,如发现有任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投诉被打伤致残获赔22万
1月24日,澎湃新闻联系上了韦潇潇,电话里他承认网络上“被原科主任吕浩铭殴打致残”的举报材料是他发的。
1992年出生的韦潇潇是陕西韩城人,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进入义乌市检察院,目前是义乌市后宅街道的一名公务员。
韦潇潇说,这一切源于4年多前和房东的矛盾。2016年3月,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租期一年。租期没到房东就要把他赶出去,而且还不肯赔偿违约金、搬家费等,他在理论过程中与房东发生了肢体冲突,他的右眼被打伤,但后来鉴定不出伤,最终以房东赔偿5000元调解。
“调解后我心里还是感到不舒服,记得房东说过他是一个村支书,跟村主任一起合开了一家工厂。于是,我去那家工厂转了一圈,发现工厂存在大面积的违章建筑,于是我就通过各种渠道举报这一违建。”韦潇潇告诉澎湃新闻。
韦潇潇说,举报后执法局回复会限期整改、准备拆除,对于这个结果他刚开始还比较高兴,可此后却得知无法拆除,因为该建筑属于临时建筑超期,街道已经办理相关顺延手续。他认为临时建筑超期不可以补办手续,为此和街道工作人员争吵起来。
“可能街道告诉了院里,2018年7月17日副检察长和主任吕浩铭把我叫到办公室批评了一顿,质问我有没有对街道工作人员录音录像。”韦潇潇说,虽然自己否认,但领导还是要求检查。“在我的办公室,副检察长和吕浩铭叫来副主任吴国华对我的电脑和手机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潇潇发现他们在查看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认为这是侵犯了隐私,就马上冲上去抢手机。
“吕浩铭用手一直把我推到墙上,我让他松开,结果吕浩铭几拳就打在我的左眼上。”韦潇潇称,自己的左眼本身就有先天性毛病,视网膜容易脱落,被吕浩铭打后就肿了,什么也看不见,就用手乱挥,此后被打倒在地的他被法警铐住,而经过此次击打,自己的左眼基本上已经没用。
2018年7月20日,事发三天后,韦潇潇前往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
此后韦潇潇因为被殴打的事不断上访,向各级部门投诉。为化解此事,2020年6月义乌成立一个工作专班。
2020年12月25日,韦潇潇再次上访,并报警称自己要轻生,请民警把身上的工资卡转交给家人,不过最终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韦潇潇说,2020年12月29日,他在派出所填写了一份息访承诺书后,派出所民警给了他22万元现金。
“因为疑惑钱的来源,就向财政局申请答复,1月15日得知财政根本就没支出过这笔钱。担心哪天被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月17日我就退给当时给钱的民警,但又被民警转账打回来了。”
1月17日,韦潇潇又在网络发帖质疑这笔赔偿款的合法性。1月21号,韦潇潇再次把钱转账打给民警,这一次钱没再退回来。
上司吕浩铭:我才是被打的那个,手指被打骨折
韦潇潇说如今的一切都起源于那套提早到期的租赁公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澎湃新闻联系上了当时的房东贾新辉、朱婷婷夫妻。
贾新辉介绍,韦潇潇租住的公寓是他们整体从一手房东那租来的,总共100多个房间,多是老客户。2016年3月,韦潇潇住进来,10月份因为一手房东涨租,他觉得价格承受不住便决定不再续租。
“我们就通知所有房客搬离,并将多退还2个月的房租,当时大家都同意了,只有韦潇潇不同意,他要求除退还所有房租、支付搬家费外再补偿一定费用,我们没同意。”朱婷婷说,2016年10月27号晚上,韦潇潇又来找她谈违约责任,因为韦潇潇说话太难听双方争吵起来。“他用手指指我,我也指他,手指碰到时他就一拳打在我胸口,我就不乐意了,抓他衣服结果被甩到地上,膝盖摔伤,至今疤还能看见。”
第二天,贾新辉赔偿了韦潇潇被撕破的衣服以及拿出了200多元搬家费后,韦潇潇从公寓搬走。朱婷婷称记得事发时自己根本就没碰到过韦潇潇的眼睛,可没想到几个月后对方却拿此说事。
“我接到陌生电话说有工程介绍,等我赶到时发现是韦潇潇和另外两个人在,结果他就说眼睛被我老婆打残了,看不见了需要赔钱,可问他赔多少又不说,也不让走,只好报警。”贾新辉表示。
在派出所里,贾新辉夫妻俩原本坚决不同意赔偿,觉得韦潇潇是在讹诈,但在朋友的劝说下,最终觉得自家是做生意的,为了家人安全,尽快息事宁人,最终给了5000元。
贾新辉说,2018年年初,韦潇潇又以眼睛受伤为由把他老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9237元,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给出鉴定意见:韦潇潇目前遗留的双眼视力障碍认定为本次外伤所致的依据不足,对此不予评定伤残程度。最终韦潇潇所有诉讼请求被驳回。
“后来我打听到他是公务员,我们就去告他,结果韦潇潇当面来道歉,说是自己的不对,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哪里想得到,他转身去举报认为和我有关系的工厂违建。其实,这个厂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把气撒错地方了。”贾新辉说。
“这件事情里,我才是被打的那个人。当初事发后第一时间想报警,考虑到是同事就没有追究,但想不到最终闹成了这样的结果。”吕浩铭向澎湃新闻表示。
吕浩铭介绍,入职时韦潇潇被分配到反贪局,工作期间多次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并因个人纠纷被公安机关传唤,院里多次进行教育。2017年因体制改革,韦潇潇拟转隶到义乌市监委,但因为不符合转隶要求,继续由检察院安排工作。2018年5月,因为韦潇潇的日常表现,在没有科室愿意接收的情况下,检察院决定把他安排在自己的科室进行日常管理。为了疏导心理,他还经常找韦潇潇谈心,自己还出钱给他买书,考虑韦潇潇身体状况,尽可能安排一些轻松的工作给他。
吕浩铭称,当年7月份稠江街道向检察院反映韦潇潇因为对举报违章结果不满,在街道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办公秩序,并且还跟踪偷拍、发信息威胁街道干部。2018年7月17日,在分管副检察长办公室,副检察长和他一起找韦潇潇谈话,问是否有跟踪偷拍等行为,他主动打开了检务通工作手机,并没有找到视频,再三过问下韦潇潇说视频在电脑里。随后他们一起去了韦潇潇办公室,经查电脑上也没视频。随后,他让检察院勤务保障部副主任吴国华检查韦潇潇的检务通工作手机。
“我检查手机发现里面有很多违法违规内容,例如有多条和嫖娼相关信息,谈价格、约时间。于是,我边说边把检务通递给吕主任。”吴国华说。吕浩铭表示,“我还没来得及看手机,韦潇潇就突然过来抢手机。我躲了一下,他没抢到手机,就挥拳过来,一拳打在我脖子上,一拳打在后脑勺。”之后吕浩铭和吴国华把韦潇潇按在墙边,韦潇潇不停的用头撞击两人。原本出去接电话的副检察长听到房间里的动静赶紧进来,韦潇潇才停下来。
“这个时候副检察长问我原因,我就把检务通递过去,哪想韦潇潇又突然站起来拿起保温壶向我砸来,砸中我右手无名指,他再次想砸我头时,被副检察长及时拉住了。”吕浩铭说,之后他们试图把韦潇潇按在地上,但他不停挣扎用头撞击地板。
吕浩铭表示,事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指不能动弹,经过检查右手无名指指骨和肌腱均断裂,伤残鉴定为十级,至今手指不能完全伸直。
2018年11月,韦潇潇因为虚构交易信用卡套现;无视组织纪律,多次擅离职守;多次利用私自调查等不正当手段处理个人矛盾及介入他人经济纠纷,被义乌市检察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之后,韦潇潇被调离检察系统。
为什么要给22万元现金?
2018年7月20日,韦潇潇前往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此案进行了受理。
“当时案件受理后我们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大量工作,最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有违法事实,所以终止案件调查。”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查中发现了一份残疾人证,经核实,2017年5月17日,韦潇潇向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了评定,经鉴定他的左眼0.1,右眼0.08,属于视力残疾,残疾等级四级,原因是遗传、先天异常或发育障碍。
事发后韦潇潇向多个部门反映,但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均未支持他的诉求。
澎湃新闻从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2019年7月10日,韦潇潇“以被殴打致残”为由提出申请索赔医疗、交通、误工、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共计164.83万元。同时,提出调回陕西韩城、责成义乌检察院报请工伤等诉求。
2020年9月,韦潇潇提出司法鉴定要求,公安机关根据韦潇潇指定,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020年11月10日,该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韦潇潇因故受伤后发生左眼玻璃体积血、视网膜出血、视网膜脱落,现左眼盲目4级、右眼中度视力损害,相当于人体损伤六级残疾(系本次外伤与自身病变共同参与导致,其伤前双眼视觉功能可相当于人体损伤七级残疾)。
“从现有证据看,可以排除吕浩铭存在故意殴打韦潇潇行为,但也不能排除当时在检察院处置过程中引发的伤情。考虑到韦潇潇本人诉求,再加上他身体残疾、生活不便,本着化解矛盾的考虑,经与韦潇潇多次沟通,参照有关标准给予22万元补助。相关部门会商认为,因为事情发生在检察院,费用由检察院支出。”义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在得知这一结果时,该院已年底封账核算,财务报销暂停。但为了落实补助,将该笔钱尽快发放到位,于是通过现金方式交由当事人,并不存在来路不明一说。
澎湃新闻了解到,目前义乌相关部门正在对韦潇潇此次实名举报被殴打致残之事再次开展调查,如发现有任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