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婉婷转发了一篇署名为张明杰姐姐的长文,再次强调母亲张明杰的贪污罪已被撤诉,并表示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乍看之下,似乎是充满正能量的发言,但仔细阅读长文内容,不难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文中的所谓相信法律,仅仅是肯定了撤诉的公正性,其余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在质疑有关部门对张明杰的起诉有“猫腻”,甚至直言“执法人员没有那么公正”
这样的措辞,其实和此前曲婉婷每隔一段时间就为母亲“鸣冤”的套路如出一辙。
都是一边标榜自己相信法律,一边质疑审讯流程公正的,顺便展示一下“可贵的”亲情,这样一套组合拳下来最终目的无非就是通过卖惨来博取同情、制造舆论攻势。
事实上,曲婉婷一直身处海外从未探视过身陷囹圄的母亲,如此言行不一的表现早已让许多网友心生厌恶,不仅不会可怜她,反而还嘲笑她为“云孝顺”。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自称是张明杰的姐姐的社交账号跳出来接过曲婉婷的“接力棒”,用相似的文风继续为张明杰“喊冤”,这样的操作不得不让人生疑。
当然,楼主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自媒体UP主,目前无法判断这个自称已经78岁,但更新长文勤快得不像话的账号背后究竟是何人在用,但可以根据基本常识反驳一下她的质疑。
首先,撤诉就等于张明杰不存在问题吗?楼主认为肯定不能这样说。
张明杰是在2016年7月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犯了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可由于证据不足,在2019年3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撤回了贪污罪的起诉。
虽然没有对外具体公布是什么形式的证据不足,但根据中纪委网2020年9月发表的文章《境外不是资产转移天堂》特意CUE到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可以推测是因为赃款去向不明,无法坐实贪污罪名。
因此,有关部门之所以撤诉并不是因为已经查明了张明杰无罪,而是因为不能形成闭合的证据链坐实张明杰的贪污罪名。
如果继续起诉,法院很大几率会判定张明杰无罪,甚至会因此影响其他两项罪名的审理。
所以,有关部门才选择撤诉,这恰恰证明了法律程序的公正和严谨。
但这不代表了张明杰在客观事实上无罪,更不代表检察院不会在后续重新起诉。
其次,贪污罪的确暂时撤诉了,但滥用职权和受贿罪依然在审理中,何来“无辜”一说呢?
即使张明杰真的因为证据不足逃脱了贪污罪的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指控依然存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张明杰的情节属于特别严重的范畴,羁押时间可以根据规定合理延期,所以并不存在所谓超期羁押的事实。
自称为张明杰姐姐的网友一上来就偷换概念,用一条因为证据不足而撤诉的罪名鱼目混珠,用语言编造出张明杰三项指控都被撤诉的假象,误导舆论风向,实在居心叵测。
除此之外,她还在账号里爆料张明杰遇到了刑讯逼供、审讯过程遇到不法阻挠。从她言之凿凿的文字里似乎掌握了上述不法行为的证据,但这些年却一直没有通过司法途径去上诉。
被问及原因就以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暗示“内有隐情”,制造莫须有的悬念,这样的态度是一个积极寻求法律帮助的申冤者应有的吗?
不仅如此,她反而还打算私联法官探讨案情,遭到对方拒绝后却将其的真实姓名公之于众,这样有违法纪的行为在她口中居然成了法官有“难言之隐”的借口,真是贻笑大方。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的审判是严明的,楼主奉劝曲婉婷方好自为之,与其还在假惺惺地为张明杰“喊冤”,不如积极回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为自己、为母亲挽回一丝尊严。
我是一木支危楼,大家对#如何#如何看待曲婉婷发文#?对“曲婉婷发文,78岁的张明杰姐姐积极声援,为何时隔7年才发声?”欢迎在下方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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