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建设幼儿园,本来是一件便民的大好事。但是,在业主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区房开、物业将小区公共区域租赁给幼儿园,业主会作何感想?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腾龙湾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的物业将一楼的架空层出租给幼儿园,还将原本单元楼下的小广场,用栏杆“圈”了一块地,建成幼儿园操场。
小区业主对此十分不满,“这是公共区域,怎么能被幼儿园私用。”“占用业主的公共区域,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
1月12日,记者来到花溪区腾龙湾小区实地探访。
小区广场变成了幼儿园操场
幼儿园占小区公共区域,引主业不满
1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花溪区腾龙湾小区,在A2区2、3栋之间看到,该幼儿园临街一侧的外围被一圈栏杆围住。栏杆内,是幼儿园的操场,操场呈半圆形,地面铺设着人工草坪,面积大约300平方米。
“这原本是单元楼的小广场,就和旁边单元下的广场一样。现在,却变成了幼儿园的操场。”A2区2栋的业主龙勇说,单元楼下的小广场是业主们饭后休闲的地方,有时还会搞些小活动。“现在被围了起来,业主们少了一块活动场地。”
记者来到旁边单元,在A2区1、2栋之间看到,半圆形的一平地上,有几棵景观树,几位业主正在广场上晒太阳。广场中间,有一条路,是小区停车场入口。
“不仅是小广场没有了,中间的停车场入口也没了。”3栋的业主罗成龙告诉记者,对于幼儿园占用公共区域这一行为,此举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小区业主一直反对。大概是2017年10月,改建小区幼儿园操场施工时,业主们出面阻止过。
“当时工程停工了,可后来,他们又偷偷的建了起来。2018年3月,幼儿园正式开园。”罗成龙说。
“再说了,幼儿园的活动场地就在楼下,很不安全。”龙勇说,幼儿园的操场紧挨着高楼,并没有什么防护措施,万一什么东西掉落,很容易出事。
“规划图纸上标明了这块地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负1层属于架空层。”2栋业主龙海光指着规划图纸告诉记者,架空层、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开、物业在没有告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占有业主的公共区域,并作为室外操场,出租给幼儿园,侵占业主公共利益。
幼儿园临街一侧的围栏
隔壁单元的广场
物业:出租方不是物业,只负责管理
就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小区物业公司,贵州信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赖经理进行了回应。
赖经理说,腾龙湾小区是2013年开始入住的,小区共有28栋33个单元,5508户,目前入住2400余户。小区目前只有两个大型幼儿园,一个是规划图纸上有的公立幼儿园,一个就是业主反应的这个幼儿园。“业主是有这个需求的。”
但对于幼儿园操场占用公共区域这一行为,赖经理表示,他并不清楚,“我们物业公司是入驻该小区的第3家物业公司,是2016年7月进的场。据我了解,该幼儿园以前也是开在楼层中的,后来才搬到楼下。但出租方并不是物业公司,所以并不清楚。物业公司只负责管理,比如一些卫生、治安等问题。”
但对于赖经理的说法,业主并不接受。
罗成龙告诉记者,据他了解,房开是将小区的商业打包承包给物业公司的。“物业这就是推诿。”
规划图纸
房开:如占用了公共区域,该拆就拆
贵阳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经理表示,小区的架空层和一些小区配套,是不计容建筑面积,不是公摊面积。也就是计算容积率时,这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在内。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规定,房开公司是可以使用、出租的。
业主龙海光表示,按余经理的说法,既然配套设施属于房开公司,使用、收益都归房开公司,那为什么维护还要用业主交的物业费来维护?这种说法完全说不通。
双方一番争论后,并无法达成一致。
余经理说,小区商业部分的出租都是物业在出租。“我是负责销售的,商业招租不归我管,具体情况不清楚。”
不过她表示,会去咨询清楚情况,本月底之前,给业主一个答复,如果占用了业主的公共区域,影响到业主的生活,该拆就拆。如果没有占用业主公共区域,房开公司会出示相关的凭证。
对此,业主表示等月底房开给出相应解释后,再根据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向房开讨说法
律师:占用公共区域收益,双方可以协商分配
随后,记者咨询了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康懋律师。康律师表示,小区公共区域,指的是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区域,通常包括的小区绿化、小区公共健身娱乐场所、小区道路、小区地面停车场、消防楼梯、屋顶、门厅、电梯间、公共楼道、物业服务用房、配电房等等。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房开、物业无权私自建操场。若更改绿地、圈地扩张作为他用,需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和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允许擅自随意更改。
“如果业主不同意,有权要求其恢复原貌。”康律师说,如果经过广大业主同意,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与其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 田儒森
编辑 罗镇武
编审 李中迪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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