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商城县货车侧翻致捡蒜瓣群众8死11伤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公布。
1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省道 S226 商城县苏仙石乡段“9·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事故经过是,9月15日早上,一辆运输蒜瓣的货车在省道弯道翻侧,排水沟内散落的部分蒜瓣因被柴油污染,驾驶人及货主放弃,周边群众得到消息后陆续前来捡拾。当天下午,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在弯道刹车失灵翻侧,造成正在排水沟内捡拾蒜瓣的群众8人死亡、11人(含驾驶员本人)受伤。
该调查报告载明,这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4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给予党内处分。
货车超载、超速、刹车失灵侧翻,致8死11伤
前述调查报告还原了当时事发过程。
9月15日10时30分,河北省新河县张某某驾驶冀 AND334 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运输2.4吨蒜瓣由山东省白城县到商城县大别山农贸市场,行驶至商城县苏仙石乡苏仙石村破楼组弯道下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货车侧翻在道路左侧,车载蒜瓣散落于道路路面和道路左侧的排水沟里。
接到该起事故报警后,10时42分,商城县公安局苏仙石派出所所长黄某强带领辅警黄某林到达现场,发现驾驶员张茂盛已被过路群众救出,伤势轻微,车辆损坏严重。对这起单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后,黄某强、黄某林于11时40分离开现场。14时25分货车被拖离现场,路面蒜瓣被转走清理干净。排水沟内散落的部分蒜瓣因被货车翻车时溢出的柴油污染,驾驶人及货主放弃,周边群众得到消息后陆续前来捡拾。
两小时后,16时25分许,商城县宝威货物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金某某驾驶豫S83978重型自卸货车,货车上装有30430kg石子,由安徽省金寨县铁冲乡至河南省固始县。当车辆行驶至省道S226商城县苏仙石乡苏仙石村破楼组弯道下坡路段时,刹车失灵,车辆冲到路左侧,翻到在路左侧排水沟里,造成正在排水沟内捡拾蒜瓣的群众8人死亡、11人(含驾驶员金某某本人)受伤。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驾驶员金某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超载(装载30430kg石子,车辆核定载质量14870kg)、超速(事故发生时速52公里/小时),长下坡路段采用三档行驶,长时间点刹车导致刹车失灵,对路面观察不力,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省道S226商城县苏仙石乡段“9·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建议对4人追究刑事责任,对13人给予处分
前述调查报告载明,相关监管部门未有效履职尽责。商城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未有效履行对货运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未督促商城县宝威货物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事故企业一直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疏于监督监管。
商城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商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商城县交警大队未按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商城县苏仙石乡党委政府对辖区群众未有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未有效开展事发路段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商城县苏仙石派出所对处于事故发生地点的当日10时30分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善后处置不彻底,没有认识到当地村民在危险路段左侧排水沟集聚捡拾蒜瓣存在的安全风险。
在经过深入调查后,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肇事车辆驾驶人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9月16日被商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10月6日被批捕。商城县宝威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股东罗某某、GPS值守人员李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9月30日被批捕。
调查组根据调查事实,建议对13 名公职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此外,建议对4名公职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
调查报告还列出了对事故防范及整改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加大道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构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加强对新建、改扩建道路监管,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运输车辆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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