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3家中央文化企业(即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之外,有3家行政类中央企业,分别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均由国务院作为出资人,并授权财政部依法对其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制更名而来,于12月17日在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并于12月28日在北京挂牌。改制后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财政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接受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的行业领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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