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登录
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取证视为撤回申请
中国青年网
2020-12-03 14:51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3日电
据民政部消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附民政部文件: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举报/反馈
中国青年网
4.7亿获赞
503.9万粉丝
青年温度、青网态度、青春靓度中青网新媒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青年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
微信好友
新浪微博
复制链接
扫码分享至微信
设为首页
©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意见反馈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