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实习生 李月莲
12月2日,备受关注的朱军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当事人弦子(@弦子与她的朋友们) 发文称自己和朱军都申请了公开审理,但法院未同意公开庭审过程。同时,她表示开庭当天本人将会到庭,也希望朱军不要再“逃避”,喊话朱军本人到庭。
据媒体报道,下午一点,在距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海淀区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疑似为“弦子”助威。
2018年7月26日,微博用户@麦烧同学发布了一份匿名举报长文截图,在举报文章中作者弦子(化名)指控朱军曾对她进行过性骚扰。在这份匿名长文中,当事人称事发于2014年6月,当时她正在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节目组实习,朱军是该节目的主要主持人,由于拍摄实习纪录片需要,她准备采访朱军。但朱军却“隔着衣服试图猥亵”,后因别的嘉宾进来,才得以脱身。后当事人去报警,但并未收到最终结果。
2018年08月15日,受朱军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2018年7月以来,网络中出现大量与“朱军性骚扰(猥亵)实习生”有关的不实信息。经过事务所持续20日的调查、取证、备诉工作,于2018年8月15日事务所正式代理朱军先将匿名长图的微博原发者及至今仍处于在线状态的新浪微博转发用户(经实名认证)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受理该案。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信息显示,该案案由为名誉权纠纷。
2018年8月16日,弦子开通微博并回应朱军的律师声明,“我的朋友没有造谣,所有传播八篇文章的朋友也不是造谣,因为那时真相,是我的真实经历,我万分期待朱军的律师函能给我一个契机,让真相能够被证明是真相。”
2019年8月29日,弦子发微博称,“此事发生在央视大楼内部,工作场合,要求央视调查并公开处理结果。”9月3日,由朱军主持的《中国民歌大会》节目在央视三套重播,并将连续播出八天,对此@麦烧同学和弦子发微博表示不满,9月4日,原计划播出的《中国民歌大会》节目停播,并且在未来一周的节目预告中也不见该节目的踪影。
2018年9月25日,弦子以“性骚扰侵犯其人格权”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朱军的材料,索赔5万元。当天,弦子称自己也收到朱军索赔65.5万元的起诉书。10月25日,朱军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当事人弦子和好友@麦烧同学现身法院,与朱军的代理律师进行了证据交换,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但朱军本人并没到场。庭审结束后,朱军的律师遭到大批媒体围堵与追问,均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回答。2019年1月18日,弦子发布微博称,“海淀法院驳回了朱军朱军方要求中止审理或者将此案与名誉权案合并审理的要求”。
今年8月18日,有网友发微博显示朱军现身某集团周年庆典晚会,10月16日,朱军发布的微博显示,朱军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了某活动的启动仪式。11月17日,有网友发文称朱军现身其妻子的新书签售会。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2018年8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二款还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