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不当言论
近日,旅美学者李毅教授在公开场合发表演讲时,语出惊人,一时成为众人怒骂的对象。新京报是最早对李毅惊人言论提出质疑与反对的媒体,而李毅也作出回击,声称媒体人断章取义,忽略了“和美国相比”的大前提。
为了避免李毅所言的断章取义,我们可以相对完整地看一下他在评价中美抗击疫情时的言论:“所以咱们还死了4000多人,但是你死四千人和美国死22万人比,你等于一个人都没死嘛!咱们等于差不多也是接近0感染,接近0死亡。14亿人死了4000人,这根本就等于没人得病,没人死嘛!”
起初,我相信看完其言论视频的人都会有一种愤怒,这种情绪是我们对正义、人道向往与追求的本能反应。但随着事态的发展,一切似乎可能指向李毅的言论是有争议的而非不可原谅的方向,这表现为:李毅最初较为完整的演讲视频被大量删除,微博聚集一大批支持者(尤其是大V军事迷),李毅个人的公众号阅读量、正面支持评论、评论的点赞量之多,等等。当然,我们也看到了更多人对李毅的谩骂与批驳。
对于这种“有争议的而非不可原谅”的可能结论,是十分令人惊讶的。在我的直觉中,李毅的言论是非人道的、不可原谅的,不应该有更多的人附和甚至为他辩护,而他演讲视频的消失可能表明事情并不简单。基于此,我想对“李毅不当言论”作一政治反思,试图更清晰地理解整个事件背后的“运行机制”。我并不会对他进行酣畅淋漓的谩骂,因为相比于反思,谩骂已经够多了。
对“李毅不当言论”的初步反思:
立足于李毅的言论,他想表达的是一种爱国情怀,即“歌颂中国抗议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批判美国的抗议斗争有重大失误”(《李毅答<新京报>熊志:无良媒体人断章取义!》) 。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中国因疫情死的人远远小于美国,“死四千人和美国死22万人比,你等于一个人都没死”,并且“14亿人死了4000人,这根本就等于没人得病,没人死”。
由此,我们可能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爱国容易上头。在公共场合表达爱国情感并无过错,但如果以无视个体的生命来彰显爱国,那么这样的爱国就是极端的、暴虐的、法西斯式的爱国。从人权的角度而言,“个体生命的价值具有终极性”,而“生命的独特性表现在生命价值间的不可比较、不可掂量上”(甘绍平《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理念》)。所以,任何现代国家都应以保护社会成员的人权作为国家存在的理由,而无视个体生命是对国家存在根基的质疑与挑战。显然,李毅表达的并不是爱国情感,而只是一种被爱国情感“黑化”了的激情。爱国很容易让人亢奋昂扬,这也决定了它更容易上头,也即可能让人产生一些非理性的无知的言行。
其二、正义体现在对少数人基本权利的保护上。在李毅看来,相对于庞大的14亿人,4000多人的死亡微不足道,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言论背后的逻辑是一种人们常挂嘴边的“大局观”、“集体观”,也即少数是可以被忽视的,他们的存在与否整体上并不影响共同体的好坏,我相信这也是李毅支持者的逻辑。而这种“对少数无视”的观念也常常为很多稀里糊涂的人所追捧,他们满腔激情地喊着口号,“为了集体的利益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显然,那些少数就被迫地成为了“代价”。那么,一个问题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需要保护吗?无数的历史一再表明,无视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最终会沦为集体的暴政。阿克顿勋爵曾说:“我们判断某个国家是否真是个自由国家,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检验一下少数派享有安全的程度”。在现代民主国家,我们可能无法避免多数裁决原则,“但公民的平等的尊重与公民的平等自由就体现在少数派是否或如何得到了保护”(龚群《罗尔斯政治哲学》)。
对“李毅不当言论”的进一步反思:
李毅的言论是否发自内心的,也即李毅是否确实相信他的言论?这存在两种情况:李毅不相信他的言论和李毅确实相信他的言论。
如果李毅不相信他的言论,那么反思一:容易上头的爱国可能是一种生意。我相信现实中存在不少以爱国为旗号的生意人,他们的目的只有赚钱,而作为手段的爱国情感越逼真越有助于实现他们的目的。这也是当前社会,爱国的相关讨论存在争议以及较为敏感的原因之一。但这一社会现象似乎又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我们的文化与政治“需要”爱国情感,而经济也不想袖手旁观。如果文化与政治较难一时发展与完善,一个可能的方法是:理性爱国。这似乎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语,什么是理性爱国?如何理性爱国?一个可能的答案是,理性爱国就是以常识为基础的爱国,回顾我国近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无论社会还是个人都表现得极为“乐观”,人们的情绪始终在亢奋的、激情的弦上绷着,以致忘记了常识、失去了理性。回归常识是实现理性爱国的首要前提,也是当前社会亟需迈出的一步。回归常识的爱国,是尊重关爱身边的人而非仇恨敌视他乡的国,爱此国首先要爱此国中的每一个人、每一寸土地、每一条河流、每一片天空,而非一定要恨他国的人、恨他国的产品。
如果李毅确实相信他的言论,那么反思二: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教育亟需宣扬、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舆论亟需引导。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合理性不仅在于它是民主国家的必要特征,还在于它能避免任何社会成员可能倒霉地成为被“牺牲”的对象,也即如果一个社会赞许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可能随时被牺牲,那么社会成员就会处于一种可能被牺牲的恐惧状态中。在托克维尔看来:“当一个人或一个党在美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你想他或它能向谁去诉苦呢?向舆论吗?但舆论是多数制造的。向立法机构吗?但立法机构代表多数,并盲目服从多数。向行政当局吗?但行政首长是由多数选任的,是多数的百依百顺工具。向公安机关吗?但警察不外是多数掌握的军队。向陪审团吗?但陪审团就是拥有宣判权的多数,而且在某些州,连法官都是由多数选派的。因此,不管你所告发的事情如何不正义和荒唐,你还得照样服从。”(《论美国的民主》)因此,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是正常状态下任何现代民主国家都不能否认的事实。
李毅确实相信言论便表明其并没有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观念,而一部分社会成员可能也是如此。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的教育宣扬是否需要发展与完善。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教育就在于教育人们平等地尊重他者,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尊严,无论社会地位高低、财富多寡、身体强弱高低,都不能剥夺这一平等;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教育就在于教育人们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表达诉求的权利,无论少数还是多数,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压制个人的自由表达权,即便少数的声音并不能与最终的决策相符合,但少数人自由表达权是维护并争取其自身权益的基本而有效的途径,关闭了这一途径便关闭了民主制。我们也不得不反思我们的舆论引导是否需要发展与完善。保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舆论就在于宣扬个体的生命价值与人格尊严,而非无条件地大力宣扬杀身成仁、舍己救人的大无畏精神(如应宣扬当保己救人、以智救人等价值)。护少数人基本权利的舆论就在于敢于站在少数人的立场,为少数人基本权利的保护发声,同时少数人基本权利的保护以不侵犯多数人权利限,而不是站在政治的高度,为政治需要而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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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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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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