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国际国内发展环境越来越错综复杂,一系列支撑传统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逐渐衰弱,给中国经济的下一步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巨大挑战。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具有非常大的增长改进空间和潜能释放空间,城市化进程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垄断壁垒破除、土地制度改革……未来在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对这些“改革短板”进行破解,则可以带来高质量发展的巨大空间和潜力。如何在未来寻找到新的发展动能,实现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和升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必须解决好的核心难题。
在此背景下,澎湃商学院特开设“中国经济新动能”专栏,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刘瑞明教授撰文来梳理总结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在增长点,助力中国高质量发展动能转换。刘瑞明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研究工作,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Research Policy、China Economic Review等杂志发表40多篇学术文章,主持完成过多项国家级课题,获得“教育部第七届中国高校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第六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等多项学术荣誉。我们相信刘瑞明教授这一系列“中国经济新动能”专栏文章,对理解中国经济转型问题有所裨益,对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寻找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有所帮助。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了2019年的60.6%。这种城市化进程,构成了中国过去40多年高速增长的持续支撑动力。
然而,尽管中国的城市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从理想的角度看,中国目前的城市化发展既不平衡、也不充分,呈现出一种“跛行城市化”的态势。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率表现出“不充分性”,依然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率在地区间、人群间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伴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跛行城市化”越来越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阻滞因素,也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亟须纠正和完善。
在未来,我们需要的“城市化”,不仅要使得城市化越来越“充分”,能够继续构成经济高速增长的持续动力,而且要能够摆脱“不平衡”的桎梏,使得经济发展的果实能够惠及到每一个贡献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点实现“双重城市化”。
“双重城市化”的第一重含义是,人口要继续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纵观经济史,人类社会之所以在过去0.01%的历史里创造97%的财富,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三次工业革命的变革。而工业革命的果实,在现代的城市体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所以,工业化往往和城市化相伴相生。
从全世界的发展规律来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也构成了绝大部分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以常住人口统计的中国城市化水平是60.6%,在过去的40多年中,以每年大约1个百分点的速度进行“农-城”人口结构的转换。而如果对比城市化的国际经验和规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普遍在80%以上。也就是说,按照国际经验,我们还有大约20个百分点的增长空间和转移空间。如果这种转换速度可以保持在每年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在未来20年中,这种由农业转换为工业和服务业、由农村人口转换为城市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依然会形成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支撑动力。
“双重城市化”的第二重含义是,已经转为城市常住人口的居民要实现“市民化”。尽管以常住人口统计的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60.6%,然而,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并未实现“市民化”,处于一种“身在城市籍在农”“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城外”的“半城市化”的尴尬状态。如果以户籍城市化率来统计,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只有44.38%。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存在的。而如果我们追根溯源,这种“半城市化”的状态的病因表象上是在户籍,而实质上是在于,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的紧缺性和竞争性所引致。而这些领域的“不充分”,又进一步是由我们迟滞的改革理念所引发的。
客观来看,这种“半城市化”的状态,不仅对于那些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具有杰出贡献的“农民工”群体是不公平的,而且也无法有效激发这部分人群带来的经济增长潜力。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民工数量高达2.9亿人。而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如果我们每年能够使得1000万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则可以实现经济增长率1个百分点的提升。也就是说,保守估算,如果能够让现有的2.9亿农民工“市民化”,在未来的大约30年里,每年至少会增加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推动未来持久的高质量发展。因而,在未来“城市化”的进程中,将“半城市化”的居民“市民化”是另一个必须实现的任务。
进一步而言,“双重城市化”并不是孤立的。“第一重城市化”有所滞后的部分原因,在于我们“第二重城市化”的条件不成熟,使得大量本想进城的农村人无法进来,阻滞了“第一重城市化”;“第二重城市化”之所以滞后,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发展阶段的历史客观条件束缚,另一方面则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理念的滞后导致的供给“不充分”,进而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制造了户籍这一人为的壁垒。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改变发展理念和改革思维,在这些民生保障方面做好布局和规划,改革既有的供给体制,则在破解民生保障“不充分”的基础上,我们也可以将城市化进程“不平衡”的问题迎刃而解。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第一重城市化”和“第二重城市化”同时稳步推进,发挥出改革的“联动效应”和“协同效应”,那么,届时会激发出更大的增长潜力。
事实上,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它既包含了“公平”的因素,又内涵了“效率”的要求。而“双重城市化”,毫无疑问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能够帮助同时实现“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支撑力。
通过“第一重城市化”,我们可以让城市化进程对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更加有力更加充分;但是,如果不能解决好“第二重城市化”,两个轮子就会呈现“一高一低”的非平衡状态。所以,通过“第二重城市化”,我们可以让城市化进程中的短板得到迅速补充,不仅能够保障效率,而且也能够保障公平。从而,通过“双重城市化”,使得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都更加平衡有力,共同稳步推进未来的高质量发展。
(本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中国经济新动能”系列之一,作者刘瑞明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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