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凌晨,湖南永州高速路段一快递车司机因疲劳驾驶而犯困致车辆追尾前方货车,快递车在碰撞中起火,车上有千余件快递被烧毁。
当地民警联合消防、路政等部门
共同连夜灭火
火势最终熄灭
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
幸运的是
由于司机系了安全带
仅受轻伤
双十一之后
快递物流部门繁忙
稍有疏忽大意
便容易引起安全事故
11月14日
河南信阳
京港澳高速信阳境内
一辆快递车起火
现场火势较大并伴有浓烟
车身已被烧化
仅剩下一个烧坏的后车门框架
经过近2小时的清理
火灾隐患被清除
警察蜀黍提醒:
莫用生命赶路
平安才是最大的效益!
运输途中的快递
其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卖家与买家之间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快递毁损灭失风险是否由卖家转移到买家,取决于快递是否已经交付。但当事人若有另外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具体到网购平台卖家与网购买家之间,快递毁损风险如何转移,要看平台协议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各个购物网站并没有直接和每一个购买者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是通过自己的服务条款、使用规则来统一规定,类似格式合同。
例如,淘宝网《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争议处理第十条:卖家将发货商品交付承运人后买家签收前,商品风险由卖家承担。
卖家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卖家与买家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卖家应当履行交货的合同义务,买家应当履行付款的合同义务。
货品交付之前被毁损时,卖家有两个选择:
不可收取货款,因为货物未送达消费者手中,自然就无权收取货款;可以收取货款,但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总之,如果卖家已收取货款,那么在快递被毁损后,卖家要么履行退款义务,要么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
(原标题:你的双十一快递,可能被烧了……)
来源: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湖南高速警察、澎湃新闻、@法治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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