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亿元裸官”吴湛辉近日被予以减刑半年。11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吴湛辉减刑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上述信息。澎湃新闻注意到,这是吴湛辉自2013年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来第二次获得减刑。裁定书显示,吴湛辉服刑考核期间获6次表扬,并已退清全部赃款,刑期将执行至2039年11月20日止。
公开资料显示,吴湛辉,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东莞市,研究生文化。他曾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虎门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市委副秘书长等职,2012年落马并被“双开”。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报道,吴湛辉是典型的“裸官”。早在201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纪委进行核查,发现吴湛辉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例如通过不正当渠道将妻子移居境外、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巨额资产出境等。
另据中新社、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2013年10月11日,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检方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经营权,多次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970万元。
起诉书还显示,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的一套豪宅和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的豪宅和两个停车场。吴湛辉供述,所购房产由其妻张某某及女儿入住,自己也曾住过。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
2013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湛辉案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9200万元港币、3000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同年12月,曾向包括吴湛辉在内的两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行贿人民币共计5700余万元的赖洪中也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宣判4年多后,吴湛辉获得一次减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新发布的《吴湛辉减刑刑事裁定书》介绍,因罪犯吴湛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1日作出(2018)粤刑更7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10年。刑期执行至2040年5月20日。
2020年,吴湛辉再次迎来减刑机会。
上述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广东省阳江监狱以罪犯吴湛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建议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于2020年10月9日报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罪犯吴湛辉在服刑考核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完成生产任务,获得考核总分3863分,2018年2月获得表扬;2018年8月获得表扬;2019年1月获得表扬;2019年5月获得表扬;2019年11月获得表扬;2020年5月获得表扬。另查明该犯原判追赃4970万元;港元9200万元及人民币3000万元,已退清全部赃款;原判并处没收财产5000000元,已履行没收财产5000000元,本次没收财产3459023.89元,财产刑履行完毕;余额2123.77元,2019年11月前月均购物301.67元,11月后月平均购物284.69元。以上事实有罪犯减刑呈批表、减刑建议书等在卷材料予以证实。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吴湛辉确有悔改表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可以减刑的条件,执行机关提请对该罪犯减刑的建议合法,应予以采纳。综合考虑对该罪犯减刑幅度从严掌握的具体情节,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对罪犯吴湛辉予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执行至2039年11月20日止)。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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