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倡导绿色出行,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为步行和自行车创造安全、宜人的交通环境,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近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
突出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路权和安全
为确保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确保出行安全,《标准》继续将各级城市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作为强制条款,并强制性规定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已挤占的应恢复。设计速度大于40公里/小时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创造宜人交通环境 提升绿色出行品质
从改善交通向改善交通环境转变。《标准》提出不仅要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还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空间秩序。例如提供舒适的林荫道,安排休憩座椅、方便的存车设施、城市家具和附属设施,完善自行车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建筑界面等。
为市民提供舒适宜人的林荫道。《标准》提出了完整林荫道的建设标准,规定各级城市道路应强化高大乔木的种植力度,建设完整林荫道,为市民提供连续的树荫。
为提升道路生态、环境、景观质量,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空间条件,《标准》规定城市道路应尽可能选择多幅路型式,四幅路>三幅路>两幅路>单幅路。既能实现自行车与机动车安全隔离,又能为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良好条件。即使是红线25米宽的支路,也完全可以实现符合地方标准的三幅路。
精细化设计 让行人和自行车更方便
为有效缩短行人过街距离,提升行人和自行车过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标准》要求缩小交叉口的半径,从而缩小交叉口尺寸,既能缩短行人过街距离,又能降低右转机动车的车速,从而提升行人和自行车过街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为强化过街行人的安全与舒适,消除过街自行车混入对行人的干扰,《标准》规定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的,人行横道两侧应设置自行车过街带,人和自行车各行其道。
为解决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精细化管理自行车与行人路权,《标准》提出了用白色步道砖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的方案,既能满足停车需求,又能节约大量建设和维护成本。
提高无障碍标准 关怀交通弱势群体的出行条件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为提高无障碍水平,防止盲人走偏,《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
完善自行车交通标识 让出行更有序更文明
应对自行车逆行问题,《标准》规定非机动车道路面的自行车标识前方应增加箭头,表明正确的骑行方向。
为彰显平面交叉口自行车的路权,《标准》规定所有大型交叉口应采用白色双虚线+自行车标识+箭头的路面标志,确保昼夜都容易辨识,避免对古都风貌的影响。(总台央视记者 邓煜洲)
(编辑 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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