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校车服务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校车需求的增长与校车供给不足和服务质量差之间的矛盾。校车服务的普及程度和校车服务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教育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普及校车和提升校车服务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
中国校车服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校车需求大,并有继续增加的趋势。有研究预测,2020 年中国校车潜在需求量为 50. 5 万辆。其中,县镇和农村缺乏校车的现象尤为突出,不仅制约学生的就读选择,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调查报告指出,中国共有在校中小学生 1. 8 亿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 28. 5 万辆,其中,仅有 10. 2%的车辆符合校车标准,这意味着,平均每 6000 余名中小学生才拥有一辆专业校车。
中国校车需求大主要源于农村大量小学和初中被撤并,由于学校数量下降,许多学生上学距离增加,农村地区的校车需求增加。2001 年,国务院颁布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随后,农村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的初衷是按照人口布局,通过重新调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然而,这也使得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就近入学问题日益凸显。相关研究也发现,农村学校的撤并导致学生上学距离和时间增加。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的学校撤并加大了学生的通勤距离和校车需求。
鉴于中国校车服务存在的问题,通过立法和财政投入普及校车和改善校车服务质量的呼声日益强烈。而判断某一行业或服务领域是否为公共服务,一方面,取决于公众需求; 另一方面,要分析这种需求的产生是个体性还是群体性。为界定是否应由公共财政承担校车费用,应区分校车需求产生的原因。例如,由择校导致的校车需求,其原因在于家长的择校决策,则校车需求不应由纳税人承担; 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大范围的中小学撤并导致的农村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的情况,应由财政支持解决校车需求。
同时,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这些产品一般不能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如国防、基础教育、市政建设和社会保障等。从理论上看,校车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但又不完全是公共产品。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是准公共产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非排他性,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就近入学和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绝大多数不需要校车接送。第二,政府提供了公共交通,能够满足大多数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需求。第三,并非每个家庭都有校车需求,校车在不同地区、不同学龄段和各类居民家庭中的需求不平衡。如果由市场提供校车,就会出现因市场化而追逐利润,失去公益性; 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也会造成社会不公。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车服务应由政府主导,市场介入。
校车服务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高安全性。由于校车的服务对象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易受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所以校车应具有高安全性能。第二,公益性。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儿童上下学,为远距离儿童求学提供便利,是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支撑条件。伴随着义务教育的发展,校车需求成为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是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第三,高成本。由于校车营运时间随学生作息和教学安排而定,运营时间和路线的固定性使校车空载率较高,成本耗费大。解决校车问题,既要回应当前的社会关切,也要顾全长远,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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