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理念,以“消费返利”为幌子,依托“麦点商城”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28万余人吸收资金140亿余元。9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麦点商城”特大集资诈骗、非法集资案件的起诉书。
鹰鉴了解到,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辉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机关批准,在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以杭州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克珞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曲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理念,以“消费返利”经营为幌子,通过会议宣讲、网络推广及线下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发展区域代理商扩张、吸引商户加盟的手段推广该公司旗下“麦点商城”电子商务平台,以赠送充值金额赠送5倍返利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商户收取充值货款。
麦点商城”主要提供商户充值、银果结算、商户提现服务,银果具有“虚拟货币”的特征。
商家先加盟“麦点商城”,同时用手机号注册成为会员,会员通过商家号每往平台充值100元,会员账号上就会生成500个未激活的银果(积分),在未来4个月其中100个银果被陆续激活成为成熟银果(每个成熟银果价值1元),剩余的400个银果则在18月内被陆续激活成为成熟的银果。而成熟的银果在平台里可以提现,亦可在“麦点商城”上的注册商家流通消费。
同时,消费者到加盟商家消费购物,加盟商家拿出不超过商品价值20%的金额到充值平台,平台以1:4的比例返银果(积分)给消费者,消费者用积分再到商城任何一加盟商家消费,商家就可以拿到积分向平台申请提现。
在此期间,李某辉等人还以线下入股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
经查,李某辉等人无自有资金投入,通过上述方式吸纳的资金,除极少数用于所谓的投资掩人耳目外,绝大多数吸纳的资金用于归还前期吸纳资金的高额返利及支付给区域代理高达充值额9%的提成,造成巨大损失。
经审计,2014年5月至案发,李某辉等人共向28万余名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140亿余元,造成18万余名投资人损失58亿余元。上述吸纳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高额返利、区域代理提成、公司员工工资等。
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毛某某、陈某某、宿某某、孙某某、陆某某作为公司副总、财务业务部门负责人,明知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上述充值返还充值额5倍的高额返利等方式集资诈骗,仍积极参与组织决策事务,帮助李某某实施上述犯罪。
被告人李某、胡某某、魏某某、李某某、李某丙、葛某、黄某某、邱某某、胡某、陆某、王某、张某,明知未经有关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分工合作积极参与实施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活动。在此期间,分别共向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140亿余元到127万余元不等。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辉、杨某某、毛某某、陈某某、宿某某、孙某某、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余各被告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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