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该公司轧钢厂厂长王占熬称:“作为公司员工,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这是两厢情愿的,我觉得适合我、我认可的话,我可以签字,这个是自愿的。”
对此,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 告诉蓝鲸记者,一、公司与员工在自愿的情况下,约定了不发加班费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可以的;二、公司如果要制定淘汰制度的话,首先要以法定的流程纳入规章制度,要详细、明确、合法合理;三、让员工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即提前承诺放弃对公司的诉权,这个是完全非法的;四、如果不签申请书就和签了申请书的员工,在工资报酬、晋升机会及其他任何待遇上有区别对待,那么这整个申请书就视为是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
据天眼查App,该公司于2006年在四川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钒钛矿烧结、钒钛矿冶炼等。
(北晚新视觉综合 中国新闻网 、@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