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瀚视野
8月28日,深圳市住建局局长在深圳某房地产发布会上表示,新加坡是深圳学习榜样,将来深圳市60%市民住在政府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的特殊时期,深圳对住房模式进行了明确,其对于后续尤其是十四五深圳房地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对此,我们请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行分析:
1、政策核心
此次发言实际上焦点在于“新加坡模式”,主要包括几个内容。第一、在新加坡模式下,新加坡从1964年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鼓励中等收入和低收入阶层购买建屋发展局兴建的组屋,建立起与多数发达国家以公共租赁或房租补贴为主截然不同的住房保障制度。第二、此类模式下,规定申请组屋必须要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会被罚款甚至监禁6个月。此外,该类房产还要求5年内不允许出售,即使5年之后流入市场交易,还需当地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只能卖给有购买组屋资质的购房者,此类规定基本上杜绝了炒房的可能性。
2、政策意义
深圳此次明确了要学习新加坡的模式,势必对后续的住房制度和住房开发等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第一、大规模建房行动势必会开展,尤其是在解决住房矛盾等方面,预计深圳会有较为明显的动作,包括各类土地供应和政策扶持等。第二、在产品类型方面,政府主导的销售型住房和出租型住房都会推进,或意味着共有产权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会成为重要的产品类型。第三、相关房企需要积极转变投资策略,真正形成较好的住房投资模式,以吻合十四五深圳住房制度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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