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几类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等等。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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