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调研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部署,7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专项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01
《通知》明确
为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从2020年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5年内安排1200亿元专项贷款额度,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的重点领域、重要项目,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支持开展消费扶贫促进安置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
02
《通知》强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开展贷款投放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工作,对22个有搬迁任务省份全部实现贷款投放,其中,搬迁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特大型集中安置区贷款投放覆盖比例不低于80%;搬迁贫困人口超过800人的大中型集中安置区贷款投放覆盖比例不低于50%。在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安排1200亿元专项额度支持。其中1000亿元贷款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200亿元贷款用于支持安置区配套设施提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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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优化办贷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办贷优先、规模倾斜、利率优惠、期限延长,全方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安置区、项目需求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加强沟通,强化衔接合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抓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推动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落地见效。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