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中小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显示,为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昆明筛选一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按照中型企业30万元/户、小型企业2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支持范围
在昆明市辖区内从事先进装备制造(含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型企业。
申报条件
01
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划型标准在昆明市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型企业。
02
企业管理规范
企业具有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03
经营业绩良好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稳健,主营收入和利税呈稳步增长。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以上报统计数据为准)。
04
行业地位领先
企业产品和技术在所属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05
创新能力突出
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和相应的研发设施,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独立许可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滚动扶持
上年度已安排扶持的中小企业,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可以给予持续滚动扶持,原则上连续扶持年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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