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在话,我以前不知道李健是谁。
是农民诗人余秀华让我知道了李建。
前几天。农民诗人余秀华写了一篇关于方方的文章,文章的第一段是这么写的:
“昨夜睡不着,想到了一个词:爱国奴!相比于“爱国贼”,我觉得这个词语更贴切!爱国和爱一个人是一样的,都是发自肺腑出自真心,是人最原始的情感,是人一出生就刻到了染色体上了的。那些宵小之辈动不动就喊:你怎么怎么地,你不爱国了!真是愚蠢之极,生在中国内,不爱中国,爱美国日本去吗?爱国是最自然朴素的个人情感,也是集体情感,提都不需要提,它就在那里。我倒怀疑天天嘴里喊“爱国”的人是不是真的爱国?爱到深处,不需要说,比如我爱李健,我就没有天天说,李健也爱我,他从来不说。”
这篇文章是力挺方方的,怎么突然之间扯上李键了,我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我赶紧在网上搜索,孤陋寡闻的我这才知道李健是谁。
那么一个阳光的大男孩,难怪会引起农民诗人余秀华的兴趣。余秀华这句话的意思,我也开始有些似懂非懂。
“爱到深处,不需要说,比如我爱李健,我就没有天天说。”
的确,余秀华爱李健,或许是已经爱到了骨子里去了,爱的已经嫁给了他的才华。但是余秀华真的没有天天说她爱李健,她只是的给李健写了四首情诗,公开向李健示爱,一时间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其中的一首诗简洁明了,题目也很直白《我喜欢你,李健》!
诗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有点名气的,而又有点缺陷的农民女诗人石破天惊的举动。在她的眼里,李健是他的梦中情人,她喜欢他有多久了没有人知道,现在人们只是知道的她把对李健的喜欢公开的喊了出来,喊的希望满世界人都知道。
不得不佩服这位农民诗人的胆识,敢爱敢恨,有两把刷子。
她在诗中略带伤感的写到:
我还想送你一个姑娘,尽管我不知道
你拿她怎么办
那天她和一个男诗人起喝酒
她那么芬芳
以至于我忘了,这个男诗人曾被我所爱
余秀华知道他对李建所谓的感情没有结果,但是她就是要喊,要大声的喊,喊得地动山摇。然而,她给李健写诗到底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炒作?是不是为了借李健的热度增加加自己的亮度,并以此来吸人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知道的是,余秀华在五个月内,专门给歌手李健写了四首情诗。
在另外一首诗里。余秀华写的也很直白:
另外,想和一个陌生人喝酒,比如同你
这样我们就能在这个陌生的人间认个亲
醉意上来,免不了要问你
我们何以爱着荒唐人世
余秀华是多么的希望和李健认个亲,而她明知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她依然要把自己内心炽热的情感表达出来。说实话,我的对余秀华的勇气和自信赞赏有加。
在这个世界上,爱是一回事,能不能得到是另外一回事。
余秀华敢于公开示爱,不能不说是一种境界。
余秀华另外的半句话,半真半假,充满了调侃的味道,也是诗一般的语言:
“李健也爱我,他从来不说。”
这句话内涵深厚。李健是不是爱他?有没有爱过他?这些其实都不需要考证,生活中最真实的是,他从来不说。
当然了,对于余秀华的公开示爱,李健不是不知道,但他从来没有表态,用余秀华自己的话说,那就是五个字:他从来不说。
单相思的这事儿,自古到今有几个人说的清楚,搞得明白。
唯独遗憾的是,这么美好的事情,让于秀华自己给糟蹋了,她把纯真的爱和高尚的诗歌一起都给糟蹋了,仿佛一个美丽的少女被一个流氓糟蹋了一样,余秀华最后也把自己给糟蹋了。
敢爱没错,敢恨也没有错。但是如果把恶毒的辱骂裹挟地文字里,那是对文字的一种伤害,更是对诗歌和爱情的一种伤害。
在这篇《爱国贼与爱国奴:关于方方日记的一点小想法》的文章里,余秀华充分的暴露了自己潜意识里面的劣根性,为了博人眼球而对他人破口大骂,像极了农村大街上叉着腰大声叫骂的泼妇,而且,而且更加恶毒。
余秀华把爱国的网民称之为”爱国奴”,把与方方有不同观点的人称之为”宵小之辈”,也就是坏人,称之为”傻?””猫猫狗狗“”咀虫”,并说那些口口声声喊爱国的人大部分包藏祸心,不过是借爱国的外衣包裹住肮脏的价值观和所行苟且之事,语言之恶毒,行为之恶心在所有的女诗人中极其罕见。
余秀华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现在知道,在余秀华的词典里没有真正的爱,她所表达的爱,不过是一种极度的自私罢了。
我估摸着,对于余秀华这样的女人,歌手李键以后也只有一种状态了:他从来不说!
说了,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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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而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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